2006年延吉新侨饭店火灾是指2006年3月18日发生于中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新侨饭店(신교호텔)的火灾。该次火灾共致使5人遇难,另有2人受伤。
建设于中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光明街96号的新侨饭店原名为华侨酒店,后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而被他人收购。火灾发生当天登记住宿的客人约有40人,但火灾发生时,大部分客人仍在酒店外进行活动。根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调查,火灾发生时,设于饭店二楼的牌霓虹灯匾发生了电线短路。在此过程中,建筑物外部的胶合板等可燃材料被点燃,因此发生了火灾。
虽然在火灾发生时延吉市城区内的温度较低,但由于风力较大,因此火灾蔓延的速度很快。根据延吉市、延边州和吉林省消防部门以及沈阳消防科研所的调查,由于饭店建筑外墙采用木龙骨、胶合板等可燃材料进行装饰,很容易被引燃并形成立体猛烈燃烧。
19时39分,延边消防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接到路过光明街的延吉市居民报警称,位于延吉市光明街的新侨饭店发生火灾。中心接到报警后,调集了延吉市内6个公安消防中队以及延吉市烟厂和延吉市民航2个企业专职消防队,共26辆消防车和136余名指战员奔赴现场进行救灾工作。约半小时后,被困人员全部被救出。同日23时04分,大火被扑灭。
3月19日3时30分,即火灾发生次日凌晨,火场总指挥员根据搜救小组的报告,认定余火全部扑灭,全部幸存人员和遇难者尸体均已离开火场现场。
受火灾影响,新侨饭店七层建筑全体被烧毁。火灾共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死者中有3人是电业部门职工,有1人家住吉林省外,但在北京市工作,还有1人是从俄罗斯前来中国旅游的游客。而受伤的两人均是因为无路可逃而选择从2楼跳下后受伤,其中一人肩部受轻伤,另一人手部肌腱受伤较重,但所幸没有生命危险。5名遇难者及2名受伤者均为男性。
在消防队救灾过程中,建筑脱落的碎片将两辆消防车砸损,并引燃了停放在新侨饭店门前的一辆越野吉普车,其他几辆轿车也部分烧毁。
2006年3月24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就此次火灾进行了新闻发布会。发言人称,依照2005年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大火灾的遇难者赔偿方法,州政府对遇难者的赔偿标准已经出台,但具体金额不宜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