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论述(scriptment)是由电影或电视编剧撰写的一种文本,综合了剧本和论述(treatment)中的要素,特别着重于其中的对话部分,以和剧本相同的格式书写。一份长篇的剧本论述,能有效率的组织剧本内容,让撰写者能被列入幕后的“编剧”头衔中,而不仅只是列入“故事”来源的名单。一部分的电影作品仅使用剧本论述来进行拍摄。
“剧本论述”的定义源自于制片人詹姆斯·卡麦隆,时间大约是在他参与《蜘蛛人》系列电影制作期间。在1984年的《魔鬼终结者》获得成功后,制作过程中卡麦隆为《蜘蛛人》撰写了一份57页的剧本论述,之后编剧大卫·科普(David Koepp)以此为基础撰写了第一版的剧本草稿,其中几乎逐字引用了这份剧本论述。
卡麦隆《泰坦尼克号》的剧本论述共有131页。虽然包括约翰·休斯和查克·潘在内的多位导演也曾撰写过剧本论述,但直到卡麦隆在1994年为电影《阿凡达》撰写的剧本论述于制作前期在网络上流出后,剧本论述一词才开始广为人知。《阿凡达》的剧本论述和其流出事件让此一名词被更多人知晓。
剧本论述的内容综合了一般剧本和电影论述的特质,与步骤大纲(step outline)十分相似:主要的文字内容与进一步阐述后的论述(treatment)草稿近似,但仅有重要桥段包含场景标题(slug lines),与一般剧本包含大量场景标题的格式不同,一般剧本里几乎每一场景的描述或对话都以“室内/室外 日/夜”(INT./EXT. DAY/NIGHT)格式的场景标题起头。然而,如同电影论述篇幅可长可短,剧本论述的内容详尽程度会因撰写者投入的时间而有所不同,一份更完整发展的剧本论述可能包含所有的场景标题、更大量的对话,并只需要制作人(或共同编剧伙伴)的对于内容方向的共识,即可进一步发展成最后的剧本。
在剧本论述中,各个场景和镜头可能分成数个段落或句子,依据作者的风格不同,也可能偶尔包含些许说明注解,例如某项要素可能对于续集的发展十分重要。如同标准的电影论述一般,大多数的对话会被整合成动作。然而,一份较长的剧本论述,更有可能包含发展完整的对白场景。对白的单字或摘要会在注解中被提及,而较长的对白则会依照一般的剧本格式书写,这两项因素是剧本论述一词中“剧本”的定义来源。
在较长篇的剧本论述中,内容可能是以镜头而非场景为单位进行撰写;因此,剧本论述的篇幅长度,并不等于电影内容的长度。一份常见的90-120页剧本中,重要场景内可能包含数个独立拍摄的镜头。
一篇剧本论述可能以左上角的“淡入”(FADE IN)一词起头,并以置中“结束”(THE END)为结尾。其中可能如同正式剧本和长篇电影论述般包含一张标题页。与正式剧本相同,剧本论述的通常是以单行断句格式书写,段落和其他内容彼此之间以空行分隔,页数则加注在每页的右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