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1949年11月-),天津人。现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正部长级)。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196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毕业,武汉大学环境法硕士研究生。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机关团委书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人事处处长兼放射性环境管理处处长;国家环境保护局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等职。1998年3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2005年12月因松花江污染事件引咎辞职。2006年12月复出,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正部长级)。2015年2月,不再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转任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曾荣获联合国环境保护最高奖"联合国环境署世川环境奖"、全球环境基金"全球环境领导奖"、世界银行"绿色环境特别奖"及节能联盟"节能增效突出贡献奖"。并被聘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五、六届理事会理事长、名誉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