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乌鸦》(印尼语:,IPA读音:ɡaˈɡaʔ iˈtəm,荷兰语:)是1939年上映的荷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强盗片,由约书亚·王和奥斯尼尔·王(Joshua dan Othniel Wong)执导,陈氏影业出品,拉登·莫赫达(Rd Mochtar)、鲁姬亚(Roekiah)和E·T·埃芬迪(E. T. Effendi)主演,讲述一名化名为“黑乌鸦”的蒙面男子之故事。该电影由1937年大热作品《月圆》()的工作人员参与拍摄工作,并在上映时取得商业成功及正面评价,但该电影可能已经散佚。
《黑乌鸦》由约书亚·王和奥斯尼尔·王兄弟执导,为黑白电影,他们亦负责音效剪接的工作。该电影由陈坤耀的陈氏影业出品,并由拉登·莫赫达、鲁姬亚、E·T·埃芬迪和卡托罗(Kartolo)主演。王氏兄弟和主演演员曾在1937年于阿尔贝特·巴林克(Albert Balink)执导的《月圆》中合作,其后在翌年一同合作拍摄《法蒂玛》并取得成功。《黑乌鸦》是陈氏影业复业后的第二部电影,以预期取得犹如《月圆》般的成功。因为这些电影,莫赫达和鲁姬亚成为一对公认的萤幕情侣。
记者出身,后来为《月圆》和《法蒂玛》编剧的沙伦(Saeroen)为《黑乌鸦》的编剧。《黑乌鸦》讲述贝滕佐尔赫(Buitenzorg,今茂物)一名女子和一名化名为“黑乌鸦”的蒙面男子之间的爱情故事。“黑乌鸦”与当时荷属东印度流行的苏洛相似,有关形象自1930年代初期起成为巡回剧团的主要剧目。沙伦撰写剧本时,延续其在《月圆》时所用的公式,包括动作、音乐、美景和动作喜剧。电影有六首由H·杜马斯(H. Dumas)的乐团甜爪哇(Lief Java)演绎的歌曲,该乐团以其揉合传统音乐及葡萄牙影响的格朗章(Keroncong)演出而闻名。《黑乌鸦》亦有格朗章歌手安妮·兰杜(Annie Landouw)主唱的歌曲。
《黑乌鸦》在1939年末在荷属东印度首府巴达维亚(今雅加达)、苏门答腊东岸驻扎地(Residentie Oostkust van Sumatra)棉兰(今属北苏门答腊省)及泗水驻扎地(Residentie Soerabaja)泗水(今属东爪哇省)上映。部分上映的场数以荷兰语片名作宣传,并附有荷语字幕。电影改编的小说在上映后不久由日惹的考尔夫-比宁出版社(Kolff-Buning)出版。《黑乌鸦》是1939年四部上映的荷属东印度电影之一。由于大萧条的缘故,荷属东印度电影业显著没落,电影院亦改为上映好莱坞电影,直至《月圆》上映时荷属东印度电影业才开始复兴。
《黑乌鸦》虽然未能获得陈氏影业早期作品的票房成绩,但亦取得商业上和影评上的成功。《巴达维亚新闻报》()一篇匿名影评对电影表示赞赏,尤其赞赏其配乐。该影评认为电影将取得巨大的成功,而荷属东印度电影业亦反映出有希望的发展前景。该报另一篇影评则表示,虽然“人们可能会对土著电影的文化价值有所动摇”,该电影为荷属东印度的电影业迈进了一步。影评亦赞赏鲁姬亚的“端庄”演技。
在《黑乌鸦》取得成功后,王氏兄弟、沙伦、鲁姬亚和莫赫达继续留在陈氏影业。其下一部电影《西蒂·阿克巴丽》()亦取得成功,但也不能取得《月圆》和《法蒂玛》般的票房成绩。沙伦、约书亚·王和莫赫达其后在1940年离开陈氏影业,当中王和莫赫达因薪资纠纷而离开,而沙伦则重返记者行业。对比其竞争对手而言,陈氏影业在1941年制作的电影数目较少,最终在翌年初因日本占领荷属东印度而结业。
直至1951年1月,当地仍有戏院放映《黑乌鸦》,但该电影如今可能已经散佚。荷属东印度的电影胶卷以非常易燃的硝化纤维制成;1952年,国家电影制片厂(Produksi Film Negara)发生大火,仓库严重焚毁,此后以硝化纤维制成的电影胶卷都被故意销毁。因此,美国视觉人类学家卡尔·G·海德(Karl G. Heider)便推论,认为所有在1950年前制作的印尼电影均已散失。不过,J·B·克里斯坦托(J.B. Kristanto)在《印尼电影目录》()中表示,印尼电影资料馆收录了几部荷属东印度电影,使之得以流传。印尼电影历史学家米斯巴赫·尤萨·比兰(Misbach Yusa Biran)指出荷兰政府新闻处(Rijksvoorlichtingsdienst)收藏了几部日本宣传电影,并使之留存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