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1972年制订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是指对全人类有重要文化或自然价值的遗产项目。丹麦于1979年7月25日接受公约,该国自然和文化遗迹因此有资格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1994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在泰国普吉府召开第18次大会,耶灵墓地、古北欧石刻和教堂在会上成为丹麦入选的第一项世界遗产。此后该国又有新项目在1995、2000、2004、2009、2014、2017和2018年入选。截至2020年8月,丹麦共有十项世界遗产,另有四项列入预备名单。格陵兰是丹麦自治领地,拥有格陵兰岛库加塔:冰盖边缘的北欧及因纽特农业、冰与海之间的因纽特人狩猎场阿斯维斯尤特–尼皮萨特和伊路利萨特冰湾三项遗产。
丹麦的世界遗产包括七项文化遗产和三项自然遗产,其中自然遗产瓦登海与德国及荷兰共有。德国与荷兰的瓦登海项目是在2009年入选,丹麦于2014年加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十项标准收录世界遗产,入选的每一个必须符合至少一项标准,其中第一(i)至六(vi)项为文化遗产,第七(vii)至十(x)项为自然遗产,同时符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标准的叫复合遗产,顺序按入选年份排列。
除已入选的世界遗产外,接受《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成员国还可以把遗产项目列入预备名单,任何遗产在提名《世界遗产名录》前都必须入选预备名单。截至2020年8月,丹麦的预备名单共有四项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