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中学校(日语:旧制中学校/きゅうせいちゅうがっこう */?),指日本战败前(1945年),日本设于本土及台湾、朝鲜、中国东北、南洋诸国、太平洋之群岛等殖民地对于男子所设中等学校,大多是给殖民地及日本本岛的日本男子就近升学,当然也有少数的当地人。以前的中学校,现在大多数以发展成高级中学及日本所称的高等学校。
根据日本明治天皇时代到昭和天皇时代所施行的“学校教育法”规定,有基于设定中学校及高等女学校的必要,在日本,于1871年开始就有正式的寻常中学校,日本第一间正规的旧制中学校于1871年12月7日成立,即京都府中学校(今京都府立洛北高等学校),1886年政府制定《学校令》,其中包括《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帝国大学令》、《师范学校令》。《中学校令》的要点是,规定中学校分为“寻常中学校”(后改称为中学校,相当于现在的国中二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学历)和“高级中学校”(后来升格为高等学校,相当于大学预科),寻常中学校的学年采五年制,高等中学校采三年制,日本的高等学校广设后,在日本的高等中学校正式废除,在台湾,根据1922年的《台湾教育令》明文规定,将“国语学校附属高等科”改为“中学校”(例如日治时期的建国中学),将四年制的“高等普通学校”也改为中学校(例如日治时期的台中一中),又因台北高校的创立,1922年后的高等中学校也废除了,在朝鲜半岛,1910年由朝鲜总督府所颁布的“朝鲜教育令”,大致也与台湾相似。
当然,当年的中学校及高等女学校的入学资格不仅需要寻常小学校修业完毕,也要通过各中学校的入学考试才能进入,在台湾,台湾人读的公学校需要6年才有资格对中学校提出申请入学资格,日本人读的小学校只需五年就可向中学校提出申请入学资格,中学校及高等女学校大多都是日本人,虽然中等学校及职业学校是采台日共学,注重技术,但日本人入取升学率还是比台湾人多非常多,所以当时的台湾人都选择公学校附设的高等科或者赴往日本求学,中学校二年级学生等同于可报考师范专门学校。
1941年,由于战争的关系,将各中学校的修业年限降至四年制(例如:日治时期的宜兰中学、彰化中学)。
1945年,由于日本战败,在各地所设置(除了日本本岛以外)的“教育令”完全失效,台湾自战后,各地的中学校被改名为中学,高等女学校被改名为女中,1951年,台北高校受到日本风影响,升格成为今天的国立台湾师范大学,1968年,由于台湾施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关系,各中学及女中的初中部完全废除,是男子高中的都通称为“高级中学”、是女子高中的都通称为“女子高级中学”,不仅如此,日本时期部分的淑德女学校、实践女学校、园艺学校,在战后有大多数改为高级中学制或高级职业学校制,台湾现今的高级中学皆采取三年制,必须由今日的国民中学毕业生(日本时代称高等小学校)通过基测,向学校提出申请入学及登记分发才可入学,在日本,1948年学制改制后的旧制中学校及高等女学校皆升格成新制高等学校,公立则男女兼收,不计前身是女高或中学校,1950年,旧制高等学校皆升格为大学。
所谓序号校(ナンバースクール),指的就是前身或者现在以序号一、二、三等命名的学校,最早出现在日本的各县市旧制中学校,由于成立ˋ中学校及高等女学校数量太多,常以序号命名,诸如东京都高校的日比谷高等学校、两国高等学校、西高等学校等的前身依序为东京府立第一中学校、第二中学校及第十中学校,在台湾的大都市诸如台北市、台中市以及台南市也有类似情况
台北州:
新竹州:
台中州:
台南州:
高雄州:
花莲港厅:
台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