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成文法编正法令》(英语:Statute Law Revision Act 1963;c 30)是英国国会的一项法令。
该法令由《1974年成文法(废除)法令(英语:Statute Law (Repeals) Act 1974)》第1条及附表第XI部废除。
该法令对成文法则的废除(不论属整个联合王国还是联合王国之任何部分)于1991年7月25日引伸适用于马恩岛。
本条由《1973年北爱尔兰宪法法令(英语:Northern Ireland Constitution Act 1973)》第41(1)条及附表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I部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