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藏(巴利语:Vinaya-piṭaka,梵语:vinayapiṭaka),又称毘奈耶藏,佛教术语,为三藏之一,是毗奈耶的集合,内容是有关佛教戒律的规定与讨论。《律藏》被认为是僧伽的依怙。《律藏》讲述制定戒律的原因及意义,亦记载了从佛教创建之初逐渐发展的历史,佛陀的一生及教化情况。它间接地提供了古印度历史、风俗习惯、古老艺术及科学等资料。
佛灭三个月后的一个雨安居期,由摩羯陀国主阿阇世王赞助,大迦叶尊者主持,阿难尊者诵经藏,优婆离尊者诵出律藏。在佛灭二百年左右,阿育王派摩哂陀尊者及僧团前往锡兰弘法,带了三藏前往。在锡兰的第四次结集,律藏被刻入贝叶上。
戒律是依据佛陀为榜样而制定的,以便僧人能彷效佛陀的榜样。僧侣信守戒条,可使心灵净化,易于觉悟。佛陀提出戒律,不但为了促进僧人的善行,也为了使僧侣得到其他宗派人士尊敬。僧侣坚守戒律,可使僧侣和俗人建立更好关系,并促进僧伽内部的和谐、纯洁和统一。
现今佛教的三大传承中,以南传佛教的律藏最为古老、系统,也最接近佛陀时代的戒律原貌。南传佛教起源于分别说部,保留了上座部的戒律传统。现今锡兰、缅甸、泰国及东西方传承南传佛教的僧团都通用巴利律藏。
汉传佛教的律藏最为广大。汉传佛教收集了印度部派的不同毗奈耶,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律藏。传统上,汉传佛教以法藏部的《四分律》、化地部的《五分律》与大众部的《僧祇律》三者为主流,而其中又以《四分律》最为人所接受,律宗就是以研习《四分律》为主。除了印度传来的戒律之外,禅宗寺院也制定了自己的戒律,如百丈清规。受到大乘佛教影响,菩萨戒在中国也广受欢迎。
藏传佛教的形成较晚,因此直接吸收了许多印度教的精华。藏传佛教以根本说一切有部的戒律为主,选择性的吸收其他宗派的戒律,形成自己的律藏。在显教戒律之外,因为密宗盛行,藏传佛教也很注重三昧戒。
南传佛教《巴利文大藏经》的《律藏》依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经分别(Sutta-vibhaṅga)、篇章(Khandhaka)和附随(Parivāra)。《律藏》通常分为五大册: 《波罗夷》(parajikapali)、《波逸提》(pacittiyapali)、《大品》(mahavaggapali)、《小品》(cullavaggapali)、《附篇》(parivarapali)。
佛教制度中半月诵戒主要进行羯磨和诵出戒文。羯磨(巴利语:kamma)相同于业, 即是做“如有犯戒者必须先行发露忏悔”等事情。比丘羯磨时,在诵戒律条文时,无须清场,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居士等可在场旁听,只是在要忏悔时,则其他人等需离开。
上座部的巴利律藏的《经分别》的“经”(巴利语:Sutta)是指《比丘波罗提木叉》(Bhikkhupātimokkha)和《比丘尼波罗提木叉》(Bhikkhunī-pātimokkha)两部戒经(又作本母)。“经分别”即依制戒因缘、文句分别、犯例举要、犯与不犯等,逐条解释比丘的227条学处和比丘尼的311条学处。“经分别”侧重在“止持”(vāritta),即为佛世尊所禁止、不能做的行为,比如比丘不能行淫、不能杀生、不能接受金银钱、不能非时食等等。比丘尼另加多四条:不能有情欲磨擦、不能覆藏过错、不能随举三谏仍不舍、不能连做八件事。
二不定(aniyata),只有比丘戒,此二条不通比丘尼戒。
法藏部的四分律, 共有六十卷。姚秦佛陀耶舍,竺佛念共译。佛灭后百年,法正尊者(又曰法护尊者,梵名昙无德)于上座部之律藏中契同己见者,采集成文,随说所止,而为一分,四度完结,故称为四分律。初分二十卷,二分十五卷,三分十四卷,四分十一卷。比丘的四条驱摈及比丘尼的八条驱摈戒与巴利律藏相等。比丘僧残有十三条, 比丘尼十七条。比丘有二不定, 不通比丘尼戒。比丘与比丘尼皆是三十条尼萨耆波逸提法。比丘有九十条波逸提法, 比丘尼有一七八条。
上座部巴利律藏的《篇章》侧重在“作持”(caritta),即佛世尊制定应当做的行为。比如应当如何让人出家、达上,僧团应当如何进行诵戒,袈裟应当如何缝制,住所应当如何建造等等。
《篇章》分为《大品》和《小品》两册。大品共有十犍度, 小品有十二犍度。
上座部巴利律的《附随》独立为一册。《附随》相当于律藏的附录,依不同的方式和角度对“经分别”和“篇章”进行分析、说明。从律文的体裁以及第一分中所列出的历代传承名单来看,此“附随”部分应该是在兰卡岛最后编写成的。
南传佛教《巴利文大藏经·律藏》中记载佛陀说:
诸比丘,缘于十义,我为比丘们制定学处:
比丘戒:
为十种利益,比丘们,为比丘制定学处。
比丘尼戒:
为十种利益,比丘们,我为比丘尼制定学处。
南传佛教《巴利文大藏经》未有任何禁止居士读律的记载,南传上座部佛教赞同居士阅读全部律藏。南传上座部僧团亦鼓励在家居士学习和了解比丘学处, 部分寺院更制定僧俗互动需要的手册, 让居士了解比丘戒律, 以便更适当地护持出家众。居士亦可问出家众有关出家戒的问题, 南传出家众亦会解答。
《巴利文大藏经·增支部·第3.13.129经》:
诸比丘,这三种东西是亳无隐瞒的照耀给人们看的。三者为何?一为明月、二为炎阳、三为如来经、律也。
《巴利文大藏经·长部·沙门果经》(Samannaphala Sutta)
佛陀向在家人阿阇世(Ajātasattu)详细解说了“比丘如何具足戒行”的“小分戒、中分戒、大分戒”。
《巴利文大藏经·律藏·九十二波逸提法(pācittiya)·第一·妄语品》
〔九〕任何比丘,将某比丘之粗罪,向未受比丘戒者说的,除非得到该比丘同意外,波逸提罪。粗罪者:四波罗夷及十三僧伽婆尸沙。
汉传佛教律有:
大乘的《梵网经》等。
佛教制度中半月诵戒主要进行羯磨和诵出戒文。
羯磨(梵语:karma)就是做“如有犯戒者必须先行发露忏悔”等事情。比丘羯磨时必须先清场,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居士等不得在场。汉传佛教有“白衣不得闻律”、“不为未受具足戒者说”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