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大业(1710年-1771年),字在中,号厚庵,别号思余。清朝政治人物。顺天府大兴县(今北京市)人,祖籍浙江余姚。
雍正十年(1732年)壬子科顺天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雍正十一年(1733年)癸丑科进士。乾隆元年(1736年),授湖北黄陂县知县。因丁忧去。服阕,授河南禹州知州,调睢州,署开封府同知。以政绩卓异,升江苏苏州府知府,兼署苏松太道道员,不久摄理布政使事,大吏交相上疏推荐。乾隆十六年(1751年),高宗南巡,因吴江迎驾防雨帐殿准备迟滞,被总督弹劾左迁。
同年,授开封府知府,以河工事故降官,降江南六安州知州,又因盗案镌级。引见,再还江南,署江宁府知府。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授徐州府知府。乾隆三十四年,被妖匪割辫事牵连罢职,谪戍军台,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卒。邵大业为官,所至有治绩,然而仕途多舛,屡遭贬谪。《清史稿·循吏》有传。
能琴,工诗文。有《谦受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