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德(1496年-1554年),字崇一,号南野。中国明朝学者、心学家、江右王门学者,王守仁门人。江西泰和县人。
欧阳德青年时在虔台从师王守仁,屡不应试。嘉靖二年(1523年)进士,知六安州,建龙津书院,长期讲学,有“南野门人半天下”之誉。转任刑部员外郎,以学行改任编修,迁南京国子司业、尚宝司卿,转太仆寺少卿,寻出为南京鸿胪寺卿。后历任太常寺卿、太常卿掌祭酒事、礼部左侍郎,吏部左侍郎掌詹事府事。官至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曾恳请嘉靖帝建皇储,认为裕王朱载坖不当出外藩。学务实践,不尚空虚。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与徐阶、聂豹、程文德等于京师灵济宫讲良知之学,赴会者五千人,其盛况为数百年所未有。他以宿学居显位,遇事持正,能引荐后进。晚年受知于嘉靖帝,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卒,将获重用之时去世,年五十九。赠太子少保,谥文庄。
著作有《欧阳南野集》三十卷。
欧阳德从学王守仁,服膺“致良知”之学,其学强调真知实践。主张良知产生万物,认为“良知必发于视听思虑,视听思虑必交于天地人物”,“夫人神发为知,五性(喜怒哀乐视听言动等)感动而万事出”。当时罗钦顺以为言“吾心之良知即是天理”,是以知觉为性,与佛家无异。欧阳辩认为“知觉与良知,名同而实异”,强调良知与知觉、良知与意的区别。他以“良知”为道德本体,认为良知作为人的本性与知觉有本质区别。“良知”是道德观念,是对道德的认识能力;“知觉”是一般感知活动,“故就视听言动而言,统谓之知觉。认为视听言动皆知觉,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未必其皆善”;意有妄意、私意、有善意。知觉和意不可谓之情理。在动静关系上主张“良知无动无静”“动静两忘,然后为得。”。对于“格物致知”,欧阳德既理解为致事物之知,认为“离事物则无知可致”;又理解为致良知之虚,认为“良知本虚,致知即致虚”。欧阳德突出主体作用,扩大至本体论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