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 (69)
人民群众 (33)
民主党派 ()
人民群众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安徽省人大)是安徽省的省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现省人大代表任期为5年,其常设机构为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954年8月,安徽省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省正式建立。
从1957年下半年开展反右派斗争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前的9年多时间内,人大工作受到“左”的影响,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遭到很大干扰,人民代表大会难以按期召开会议和进行换届选举。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之后,人民代表大会得到恢复,于1978年1月召开了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6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