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源 1953?- 2001年2月7日。生于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其父于培仁,其母姓李。
学业程度不详,年轻时在富裕县铁路砖厂。70年代时参军,在部队中入党,参与修建北京地铁。随后退伍回到富裕,分别安排在车管所,派出所工作,后升至派出所所长。90年代中期从公安系统调转到工商局工作。1998年负责筹建江东大市场的建立以及规划管理等工作。
在管理江东大市场的期间,因不愿与他人贪污从而得罪了当时的会计等人。随后该会计利用发票的一个问题,向纪检委检举其贪污公款3万。随后纪检委介入调查,在没有确认事实的情况下,进行违规调查。于洪源据理力争,一方面不承认有贪污行为,同时也对当时纪检委的违规调查向上级反馈。由于其强硬态度,进一步恶化和纪检委调查人员的关系。纪检委利用职务权利一直打击于洪源,使其无法在江东大市场继续正常工作。 由于工作的不顺利以及调查的过程影响到个人的工作以及生活,致其长期处于郁郁寡欢的状态。
在2000年时其身体发现恶性肿瘤并且已经扩散。在北京确诊为晚期,因已经没有有效药物,回家不久后,即卧床不起。 2000年底身体健康进一步恶化,入院治疗。最终于2月7日凌晨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