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度(1755年-1820年)又名潘致祥,潘绍光,字宪臣,又字容谷,祖籍福建漳州广东十三行同文行巨贾之一,潘振承四子,其弟潘有为。
乾隆二十年(1755年)出生,1796年,总商蔡世文经营失败自杀,潘有度担任总商。潘有度学习西方的科学知识,喜欢和外国人讨论航海的问题,并写下二十首《西洋杂咏》。当时潘有度与卢观恒、伍秉鉴、叶上林号称“广州四大富豪”,潘有度更列富商之首。后因营商环境恶劣,朝廷苛敛勒索加,1808年潘家以10万银两贿赂海关获准退商,自言:“宁为一只狗,不为洋商首”。1815年以潘绍光名义被迫复商,同文行更名为同孚行。1820年底,潘有度病故,潘氏无人愿接掌第三代行商大旗,最后由有度四子潘正炜接任,不久同孚行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