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内森·卡多佐(英语:Benjamin Nathan Cardozo,1870年5月24日-1938年7月9日)是位美国法学家,曾任纽约上诉法院法官和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卡多佐对美国二十世纪法律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并因其哲理和文采被人敬仰。卡多佐在最高法院任职六年,自1932年至1938年去世。他许多重要判决则是在纽约上诉法院的18年间做出的。纽约上诉法院是该州终审法院。
1870年,丽贝卡·华盛顿(内森氏)(Rebecca Washington (née Nathan))和阿尔伯特·雅各·卡多佐(Albert Jacob Cardozo)的儿子本杰明·卡多佐出生。卡多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来自葡萄牙犹太人社区,参加曼哈顿犹太教堂(Congregation Shearith Israel)。在美国独立之前,全家从英国伦敦移民至此。
卡多佐家人为犹太裔新基督徒皈依者,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折腾之时离开伊比利亚半岛前往荷兰,而后回归犹太教。卡多佐家庭传统可以追溯到葡萄牙玛拉诺人(marrano,新基督徒皈依者但秘密保持犹太教信仰),不过卡多佐先祖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葡萄牙本地人。不过,“Cardozo”(“Cardoso”的古语)、“Seixas”和“Mendes”都是葡萄牙语伊比利亚常见姓氏,而非西班牙语。
本杰明·卡多佐和妹妹艾米丽是双胞胎。兄妹一共四人,前面有一兄一姐。表亲中的一位是诗人艾玛·拉撒路(Emma Lazarus);另一位是弗朗西斯·刘易斯·卡多佐,职业为教士、政治家和教师。本杰明从他叔叔本杰明·内森得名,后者是纽约证交所副主席,死于1870年未解谋杀案。
父亲阿尔伯特·卡多佐是纽约最高法院(初审法院)的法官。1868年,他卷入伊利铁路接管纠纷引发的腐败丑闻而辞职。丑闻导致纽约市律师协会创立。离开法院后,他又从事法律业务近二十年,直至1885年去世。
1879年,丽贝卡·卡多佐去世,留下年幼的本杰明和艾米丽。年仅11岁的姐姐内尔(Nell)将他们拉扯成人。本杰明的一位家教是霍瑞修·爱尔杰。本杰明15岁就上了大学,在哥伦比亚大学就读,并进入美国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ΦΒΚ),之后于1889年考入该校法学院。卡多佐希望自己的职业能够养家糊口,但也希望能够为父亲的污点雪耻。当卡多佐进入法学院时,学历不过要两年;但学了一半时,学制被延长到三年。卡多佐坐不住最后一年,肄业离开。 1891年,他通过律师考试,与他的哥哥一道从事上诉法律业务。本杰明在纽约市从事律师业务到1914年。1913年11月,他竞选纽约最高法院勉强获胜,任期14年,于1914年1月1日入职。
1914年2月,根据1899年修正案,卡多佐被任命至纽约上诉法院,成为该院第一位犹太裔法官。1917年1月,山姆·西伯利(Samuel Seabury)辞职,卡多佐接任。1917年11月,在民主党和共和党选举中,他获得上诉法院14年任期。1926年,他选举再次获胜,得到上诉法院大法官14年任期。1927年1月1日入职;1932年3月7日辞职,升任最高法院。
在任期中,他在许多侵权法和合同法的判决上开了先河。部分原因是时事;大规模工业化促使法院重审之前的法律,适应新的环境。1921年,卡多佐在耶鲁大学做斯托尔斯演讲(Storrs),之后被整理出版为《论司法过程的性质》, 该书至今仍具价值。不久,卡多佐成为美国律师协会承办成员之一,协会发表侵权、合同及其它私法的法律重述。他的其它三本著作成为现今法学界标准。
在上诉法院时,卡多佐批评联邦法院的证据排除法则,称:“警察犯错放走了罪犯。”他注意到许多州反对该法则,但称联邦法院干预了地方。
1932年,胡佛总统提名卡多佐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接替退休的霍姆斯大法官,获得参议院通过,他是继路易斯·布兰戴斯之后,最高法院的第二位犹太人大法官。《纽约时报》称任命卡多佐是“人人赞同的,这在法院任命上是历史上少有的。”卡多佐是民主党,却被共和党总统提名,常被最高法院历史引述为抛开党派政治动机,严格以候选人对法律的贡献而定。不过,胡佛正在竞选连任,最终对付富兰克林·罗斯福,或许背后有更深的算盘。
2月24日,卡多佐在参议院获全票通过。1932年3月1日,卡多佐正式任命,在广播里华盛顿民主党参议员克拉伦斯·C·迪尔(Clarence C. Dill)称胡佛任命卡多佐是“他总统生涯中最佳决定”。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全体教职人员敦促胡佛提名,哈佛、耶鲁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长也积极推荐。法官哈伦·菲斯克·斯通强烈敦促胡佛提名卡多佐,甚至称如果胡佛找别人,就辞职让贤。(1925年,斯通曾向卡尔文·柯立芝坦言应该提名卡多佐而非自己任职)。然而,胡佛最开始是不同意的;法院已经有两位纽约来的法官,一位犹太人;另外,法官詹姆斯·克拉克·麦克雷诺兹的反犹主义臭名昭著。当参议员外事委员会主席,爱达荷的威廉·E·博拉强力支持卡多佐时,胡佛最终让步。
卡多佐、布兰迪斯、斯通是最高法院三剑客,倾向于自由派。在任时,他强调严格执行宪法第十修正案。
1937年末,卡多佐犯了心肌梗死,1938年初,他犯了中风。1938年7月9日,卡多佐去世,享年68岁,葬在皇后区贝丝·欧兰姆(Beth Olam)公墓。他去世时正好是法院换届之时,许多法官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到四十年代初去世或是退休。
成人后,卡多佐放弃信仰(持不可知论),但他对自己犹太传统十分自豪。
阿尔伯特和丽贝卡·卡多佐的六个孩子中只有艾米丽结婚,但她和丈夫没有生育。本杰明·卡多佐独身禁欲。由于他终身未婚,又师从霍瑞修·爱尔杰(被指娈童),一些传记作家暗指卡多佐是同性恋,但苦于没有证据。Richard Polenberg写了关于卡多佐的书,宪法学者杰弗里·罗森(Jeffrey Rosen)在《纽约时报》书评上称:
卡多佐的自我评价和他的法律天资不相上下:
In truth, I am nothing but a plodding mediocrity—please observe, a plodding mediocrity—for a mere mediocrity does not go very far, but a plodding one gets quite a distance. There is joy in that success, and a distinction can come from courage, fidelity and industry.
真的,我不过是单调平庸的 — 请仔细看看,单调平庸 — 只是平庸的话走不了多远,但单调平庸能走很长。成功很让人快乐,勇敢、忠诚和努力则能分出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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