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隐私权
✍ dations ◷ 2025-04-26 01:09:01 #隐私权
美国隐私权法体现了几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侵犯隐私上,法律允许受害方提起诉讼,对非法侵犯个人私务、披露私人信息,或挪用他人名字谋取私利。一般而言,公众人物有较少的隐私。Warren和路易斯·布兰迪斯在1890年,于《哈佛法学评论》第4期所提出的“隐私权”(The Right to Privacy)一文,为隐私权领域最早的专论。在这篇文章中,Warren 与布兰迪斯主张“不受干扰的权利”(right to be let alone)(亦有译为独处权),许多论点对于后来的实务见解和学说,至今仍有很大的影响。该文认为个人对思想、情绪和感受等与自身相关的事务的公开与否具有权利,不过隐私权不是绝对,必须受到公共利益以及本人同意的限制。1960年,William L. Prosser教授在《加州法学评论》上发表的“隐私”(Privacy) 一文,提出四种侵害类型:Griswold v. Connecticut(1965年)一案中,由道格拉斯(Justice Dauglas)主笔的判决书中,通过晕影理论(Penumbra)来推定宪法上隐私权的成立,即宪法修正案中除了明确列举的明示权利外,尚有边缘性的权利,这些边缘性的权利包含于宪法修正案中所确立的具体基本权利条款中,如第1修正案信仰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中包含结社自由、选择公立或私立或教会学校的自由等;又如第3修正案禁止士兵在和平时期未经房主同意驻扎在其住宅,这包含了隐私权的内容;还有如第4修正案禁止不合理的搜查和逮捕中包含的隐私权内容。美国学者Alan F. Westin,于1967年提出隐私权的四项功能,即为个人自主、情绪释放、自我评估与受到有限保护的沟通,这四点可作为隐私权应受到保护的理由。以下举美国法的重要案例介绍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学者王泽鉴将美国隐私权个案的保障范围,分为“生育自主、家庭自主、个人自主以及资讯隐私”四类。于Roe v. Wade(1973年)一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承认妇女的“堕胎权”,受到宪法隐私权的保护。于Lawrence v. Texas (2003年)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德州处罚同性恋的性行为,侵害了个人最私密的行为以及场所。专业人士,譬如医生、神父、律师等等,泄漏隐私权可能构成侵权并吊销执照。譬如Humphers v. First Interstate Bank of Oregon(1985年)中,医生采用私密讯息使女儿找到了亲生母亲。但此种对于特殊关系的保护并非必然,于Whalen v. Roe(1977年)案中,对于纽约州法律规定,部分药物的处方应做成纪录并储存于官方电脑,法院认为将此资讯对医生、保险公司等单位公开,并不当然会对隐私权构成侵害。法人没有隐私权(参考California Bankers Ass'n v. Schultz 1974年一案),但“商业机密”则被视为财产权。于Katz v. U.S(1967年)中,法院认为警察录下于公共电话亭的谈话,由于说话的人在电话亭中有着“隐私权的合理预期”,违反增修条文第4条。于Stanley v. Georgia(1969年)中,于家中拥有的猥亵物品并非犯罪;于Eisenstadt v. Baird(1972年)中,法院认定禁止提供避孕方法与未婚者的法律违宪;于Winston v. Lee(1985年)中,法院认为借由手术获得证据是不合理的。在联邦及多数的州里,一个人对于“垃圾”里的东西,没有隐私权的合理预期。将垃圾放在住家附近的垃圾桶,或著不透明的袋子里,即已经放弃对于垃圾的任何财产利益。于California v. Greenwood(1988年)中,法院认为即便没有令状(warrant),警察也可以对准备丢掉的垃圾搜索,理由之一为,当垃圾被放在街道上的时候,可能被动物、小孩、回收者、好事者等等接触。William L. Prosser 教授在“加州法学评论”上发表的“隐私”一文,提出四种侵害类型:须特别注意的是,滥用肖像和“公开权”(right of publicity)的区别,公开权系为了保护未经授权的,对个人名称或图片径行商业上的运用。新闻自由受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1条所保障,而隐私权于宪法中并未明示。一般说来,公开公众人物的真实事件,隐私权的保障程度较低,公众人物于诽谤罪中很难获胜。譬如N.Y. Times v. Sullivan(1964年)所建立的“真实恶意原则”(actual malice rule)。此外,于Sidis v. F-R Pub. Corp(1940年)中,对于早期曾为数学天才儿童,但后来并未于数学领域发展,且曾因犯罪入狱的报导,法院认为由于其公众人物的特质仍然存在,新闻对于其长大后发展的关切具有正当性。但新闻自由并非总是受到保护,于Daily Times Democrat v. Graham(Ala. 1964年)中,州法院认为,报纸刊出妇女的裙子被风吹起来的画面,并不具有合法的新闻利益,而系对隐私权的侵害。公众人物有权对肖像或名称进行商业上使用控制的权利,这与隐私权与新闻自由并无冲突。于Zacchini v. Scripps-Howard Broadcasting(1977年)中,对于电视台偷偷拍摄马戏团的表演,并在电视新闻中播放,法院认为电视台并不能主张新闻自由免责。
相关
- 对氨基苯甲酸对胺基苯甲酸(PABA)是苯甲酸的苯环上的对位(4-位)被氨基取代后形成的化合物。纯品对氨基苯甲酸是白色针状单斜棱晶,露置于空气中或见光易氧化变黄,因此市售品常为淡棕黄色晶体。易
- 马丁·里斯马丁·约翰·里斯,勒德洛的里斯男爵,OM,FRS(英语:Martin John Rees, Baron Rees of Ludlow,又译作“马丁·芮斯”,1942年6月23日-),英国理论天文学家、数学家,前英国皇家学会会长。里斯
- 转运RNA转运核糖核酸(Transfer RNA),又称传送核糖核酸、转移核糖核酸,通常简称为tRNA,是一种由76-90个核苷酸所组成的RNA,其3'端可以在氨酰-tRNA合成酶催化之下,接附特定种类的氨基酸。转
- 新尼德兰新尼德兰(荷兰语:Nieuw-Nederland)是1614年至1674年荷兰在北美洲东部设立的殖民地,其地域大致包括今日美国的纽约州、康乃狄克州、新泽西州和德拉瓦州部分地区。1609年,亨利·哈
- 新皮质新皮质(neocortex、拉丁语:neocortex,拉丁文:neo:新的,cortex:皮)是哺乳动物大脑的一部分,在脑半球顶层,大约2-4毫米厚,分为六层,为大脑皮质的一部分。其于一些高等功能如知觉,运动指令(英
- O, Canada《啊,加拿大》或《噢!加拿大》(英语:O Canada、法语:Ô Canada)是加拿大国歌。原本是圣施洗者约翰协会(Société Saint-Jean-Baptiste)的爱国音乐,为卡力沙·拉瓦雷(英语:Calixa Laval
- 鞣酸鞣酸,又称单宁酸,是丹宁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多酚。它具有弱酸性,pKa≈6,这来自它的很多酚羟基。商品鞣酸的化学式通常写作C76H52O46,对应着十棓酰葡萄糖,但实际上它是多聚赖氨酸
- 天然理心流天念理心流(てんねんりしんりゅう),为日本剑术流派之一。天然理心流为远江国出身的近藤内藏之助(?-1807年),于宽政年间(1789-1801)创立,并在江户建立道场教授剑术之。后由近藤三
- 董 晨董晨(1968年-),中国免疫学家,清华大学医学院教授、院长。2019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1968年生于中国湖北武汉。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细胞生物学专业,获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美
- 陈则陈则,字文度,南直隶苏州府昆山(今江苏昆山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擅长诗歌作文,因赋紫菊诗为知名,被人称为“陈紫菊”,为高启北郭十友之一。洪武年间,乡试中举,后官至大同府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