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逢春(1610年6月26日—1681年),字孟育,号木翁,广东广州府南海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林逢春十二虽就懂得写文章,在县学二十多年,获居庠督学张玮、蔡侃、张天麟重视,教授生徒数百人多所成就,崇祯九年(1636年)他中广东乡试举人四十二名,次年(1637年)联捷进士,先在吏部观政,获授会稽知县,平均当地九湖患田累赘,调剂各繁忙驿递,让人民悦服,又清理被侵占的盐税,余额申报盐运司作为储备,因和上级不合而在十二年(1639年)被调为汀州照磨,改任永定知县,县在山中,突然有怪物伤人,他得知后说曰:“邪不胜能正,放心吧。”不久不再听闻怪物伤人,有流寇数千人逼近县城,他召集士民登城擒拿对方首领,县民得以安宁。
之后林逢春获上级推荐,升为常州推官,重申六条要政,改革宿弊、停止侈靡,在浙江提拔王自超、章贞、吴南岱、庄有筠等人,十六年(1643年)陞户部主事于浙江督饷,很快改任员外郎,弘光年间迁任池州知府,不久因病辞官,隐居在龙山乡,门人请求他讲学,有《家乘识乘》、《医书诗韵》、《兰陵鄞江》行世,七十三岁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