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境内共拥有154座国家森林,总面积188,336,179英亩(762,169.48平方千米)。这些国家森林均由美国农业部下属的美国国家森林局管控。
1891年3月3日通过的《森林保护法》赋予了美国总统设立森林保护区的权力。1891年3月30日,黄石公园林地保护区成为首座设立的国家森林,由内政部接手管理。随后,1897年出台的《组织法》确立了森林保护区设立的意义——保护森林、保护水资源和提供木材。1905年《移交法》通过,森林保护区正式归属美国农业部成立的新部门——美国国家森林局管辖。
1907年,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将国家森林的范围扩大至原先的两倍以上,因而美国国会开始限制总统设立新森林保护区的权力。国家森林系统在1908年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1911年,国会根据新通过的《维克斯法》对森林系统进一步管控。《1960年多用途和持续高产法(英语:Multiple-Use Sustained-Yield Act of 1960)》将《组织法》中规定的森林的用途扩大,将“户外休闲”与“山脉、林业、流域和野生动物保护”囊括在内,并为设立严格自然保护区打下了基础。
截至2014年9月30日,森林局管理着面积192,922,127英亩(780,728.15平方千米)的土地,其中有188,336,179英亩(762,169.48平方千米)是国家森林。整个国家森林系统前后的沿革变化繁多复杂,故虽然目前有154座冠名“国家森林”的林地,许多森林要么被多合一联合管理,要么被拆成了几个区域分开管理。
除了以下十个州外,美国的每个州均拥有国家森林:康涅狄格州、特拉华州、夏威夷州、艾奥瓦州、堪萨斯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北达科他州、新泽西州和罗得岛州(但堪萨斯州和北达科他州有国家草原)。此外,波多黎各境内建立有云盖国家森林。阿拉斯加州境内的国家森林面积最大(2.19 × 107英亩(89,000平方千米)),其次是加利福尼亚州(2.08 × 107英亩(84,000平方千米))和爱达荷州(2.04 × 107英亩(83,000平方千米))。爱达荷州的国家森林面积占比也是最高的(38.2%),其次是俄勒冈州(24.7%)和科罗拉多州(20.9%)。地图上美国西部的国家森林多为其真实大小,而东部的森林绝大的部分都是购买区,只有少部分在森林局的管理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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