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淮(15世纪-16世纪),字原豫,南直隶徽州府绩溪县瀛川人,明朝政治人物。
章淮是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举人,授太平县教谕,教化士子,捐出俸禄接济贫穷学生,任山东乡试同考官;万历时升为长沙推官,秉正审案,上级令他盘查十三县内案件,所至每处发奸摘伏,人民称呼他为“青天”,不久染上瘟疫在衡水去世,百姓为他写下《全楚遗哀录》,立祠祭祀。
章淮励志遵从官箴,当官两任都不携带家室,不贪求一钱,多次获得抚按推荐。
章淮(15世纪-16世纪),字原豫,南直隶徽州府绩溪县瀛川人,明朝政治人物。
章淮是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举人,授太平县教谕,教化士子,捐出俸禄接济贫穷学生,任山东乡试同考官;万历时升为长沙推官,秉正审案,上级令他盘查十三县内案件,所至每处发奸摘伏,人民称呼他为“青天”,不久染上瘟疫在衡水去世,百姓为他写下《全楚遗哀录》,立祠祭祀。
章淮励志遵从官箴,当官两任都不携带家室,不贪求一钱,多次获得抚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