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修正案
重建修正案
20世纪后的修正案
未批准的修正案
贵族头衔修正案(英语:Titles of Nobility Amendment)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一条待拟定的修正案。该修正案于1810年5月1日在第11届美国国会(英语:11th United States Congress)获得通过并提交各州州议会(英语:State legislature (United States))批准。本修正案将剥夺任何接受“皇帝、国王、亲王或外国政权”所授予贵族头衔之人的美国公民身份。在1812年和1816年,该修正案曾有两次因仅差两个州未批准而没有成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由于美国国会未给本修正案的批准设立时间限制,因此该修正案在技术上仍处于等待各州批准的状态中。目前,“贵族头衔修正案”如需获得批准还需要获得另外26个州的批准方可。
如有任何美国公民正在或将要从任何皇帝、国王、亲王及外国政权索取、主动或被动接受及保留任何贵族或荣誉头衔;或未经国会同意而从其处获得或保留任何形式的礼物、津贴、职位或酬金,则该人将不再是美国公民并无资格出任任何受托或利益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