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斯巴德决议

✍ dations ◷ 2025-07-13 01:37:54 #卡尔斯巴德决议

卡尔斯巴德决议(德语:Karlsbader Beschlüsse)指1819年8月31日德意志邦联议会通过的反民族主义、反自由主义决议,包括四项法律。

这个会议以对抗拿破仑战争后的自由与民族运动为目标。卡尔斯巴德位于波希米亚,属于奥地利帝国。由于卡尔斯巴德是一个著名的度假胜地,所以常有许多秘密的会议会在此召开,以回避公众的注意。这个决议由奥地利外交人员与奥地利首相梅特涅所支持。这个决议案的雏形在1819年8月1日由奥地利帝国和普鲁士王国共同订定。

对梅特涅来说,学生联盟的奢侈铺张和愚蠢行为给他带来了天赐良机。1819年7月,他在托普里茨会见了普鲁士国王,在征得国王的同意后,他在8月召集德意志各大国的大臣在卡尔斯巴德会晤。八国政府代表在卡尔斯巴德通过了决议,并在9月提交给法兰克福的议会审批。在惴惴不安的各国君主面前,梅特涅生动地描绘出一幅可怕的德意志图景:最近的事件很有代表性,在德意志中心酝酿着一个可怕的阴谋,各国只有立即采取联合行动才能将其粉碎。各国丝毫没有迟疑,立即采取行动,正式颁布了此前在卡尔斯巴德起草的决议。《卡尔斯巴德决议》规定:整个德意志教育体系都要受到警察的监督;禁止参与政治俱乐部或者会议;媒体要受到严格的审查,没有相应的许可不得出版少于20页的小册子;邦联内所有成员国政府在必要时要通过军事管制来执行这些法令。还要在美因茨成立委员会,密切关注民主精神的各种表现形式。

此时的梅特涅已经背离了在维也纳确认的不干涉他国原则。正如小国所担心的那样,邦联议会开始篡夺各国君主的职能。冯·西贝尔尖锐地指出,奥地利皇帝弗朗茨二世虽然不再是德意志皇帝,但却被梅特涅推举成为“德意志警察系统全能的首脑”并拥有相应的所有权力。

梅特涅本可以更进一步,但法兰克福颁布的《卡尔斯巴德决议》并没有得到小国的普遍认可。符腾堡国王对梅特涅的傲慢挑战做出了回应,进一步给予国民宪法自由,并把自己置于“纯粹德意志联盟”的领导地位,以抵抗奥地利和普鲁士对德意志自由的侵犯。

这个决议起源于当时德语区多次不同的革命事件,但最终保守派的讽刺作家、俄国沙皇的代理人奥古斯特·冯·科策布遇刺成为导火索。

尽管威胁到德意志邦联会员国的权力,这个决议还是在1819年9月20日在德意志邦联议院中以大幅度的差距表决通过。这个决议禁止了公开的自由主义文章与大学学生组织,同时进行严格的新闻审查、派遣大学学监驻校、并解雇有自由与民族主义倾向的大学教授。除此之外,也在美因茨建立中央调查委员会,处理新闻与言论自由的审查。

卡尔斯巴德决议通过的四项法案包括:

最后一项法案允许奥地利干涉德意志诸邦,镇压当地的自由主义运动。1848年,邦联议会解散,卡尔斯巴德决议就此失效。

相关

  • 白细胞白血球,又称为白细胞,是血液中重要的血细胞之一。除白细胞外,人体血液中还含有红细胞、血小板和血浆。白细胞是免疫系统的一部分,帮助身体抵抗传染病以及外来的东西。白细胞可以
  • 冰上曲棍球冰球(英语:ice hockey),又称冰上曲棍球,在加拿大、美国和欧洲的拉脱维亚、瑞典等流行区域直接称为曲棍球(hockey),是1项在冰上进行的团体运动,溜冰者以把冰球打进对手球门为得分目的,
  • Order of the Companions of Honour名誉勋位(Order of the Companions of Honour)是英国和英联邦的一种勋章。由英皇乔治五世于1917年6月创设,用以表彰在艺术、音乐、文学、自然科学、政治、工业和宗教方面获得重
  • 拜里米苏拉拜里米苏拉或拜里迷苏剌(马来语:Parameswara,1344年─1414年),满剌加国(马六甲王朝)开国君主。马来纪年记载,其原为室利佛逝巨港城的王子,传统信奉印度教混合佛教。拜里迷苏拉取名来
  • 圣弗龙 (夏朗德省)圣弗龙(法语:Saint-Front)是法国夏朗德省的一个市镇,属于孔福朗区。该市镇总面积13.35平方公里,2009年时的人口为369人。圣弗龙人口变化图示
  • 程明程明(1986年2月11日-),中国女子射箭运动员。2003年5月,16岁的程明开始在长春业余军事体育学校接受射箭训练,较其他学员起步相对较晚;但是,凭着天赋和刻苦训练,她很快就打出成绩,一年后
  • 摩罗 (作家)摩罗(1961年-),原名万松生,江西省都昌县万家湾村人,现居北京,作家、文学评论家。1961年,出生于江西省都昌县农民家庭。1978年,考入九江师专学习中文专业课程,1981年,毕业后在都昌县任中
  • iBATISiBATIS一词来源于“internet”和“abatis”的组合,是一个由Clinton Begin在2001年发起的开放源代码项目。最初侧重于密码软件的开发,现在是一个基于Java的持久层框架。iBATIS
  • 避税港避税港(英语:tax haven),有时也习惯性误称为避税天堂,指针对特定实体或税种的税率很低甚至完全免征税款的国家或地区。避税港可能只有个别税种较低,或者仅适用于特定分类的个人或商业机构。个人要受益于避税港的其中一个方法,就是迁徙到该地区,使法律上只需缴交税项给免税港政府。另外,个人或商业机构也可以在避税港,成立附属机构或独立的法律实体(即公司或普通法法制里的基金),资产移动到新公司后便可在套现获利,从而缴交较低或者免除税款。不过,利用这种方法到底算是避税还是逃税,难以一概而论。这视乎相关国家或地区、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