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系列条目
战国:李悝、吴起、慎到、申不害、
商鞅、李斯、韩非
《商君书》,又称《商子》,关于《商君书》的作者,学术界颇有争论。第一种意见认为《商君书》基本是伪书,持这种看法的有郭沫若、黄云眉、顾实、刘汝霖等。第二种意见是基本肯定《商君书》的作者是商鞅,持这种看法的人除史志的编著者外,还有吕思勉、谭献等人。第三种意见认为《商君书》是商鞅遗著与其他法家遗著的合编,此书非作于一人,也非写于一时,持这种看法的有高亨等人。在《汉书》中录有二十九篇,但现在仅存二十四篇(另有两篇有目无文)。其中有些篇所述史实在商鞅死后,说明不是商鞅本人所作,但书中保留了商鞅法家思想遗著,并记录了商鞅的言行,约为战国末年商鞅后学编成。《韩非子》与司马迁都曾提到过这部书。
《诸葛武侯集》中始有《商君书》之名,又称《商子》,《隋书》、《旧唐书》、《新唐书》、《宋史》或著录《商君书》,或著录《商子》,皆曰五卷。现有二十六篇,其中第十六篇存目无文,第二十一篇有录无文,实存二十四篇。《商君书》有严可均校本,近人朱师辙撰有《商君书解诂定本》,王时润撰有《商君书集解》。宋代郑樵《通志·艺文略》、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都说今亡三篇,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则说今亡其一,可能是他们所见的版本不同,因而所记的缺佚篇数也不一样。《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引《商君书-六法》中一段,实际只有二十四篇半。
据后人考证,多为商鞅之后的人,“殆法家者流,掇鞅余论,以成是编”(《四库提要》)。《商君书》中《更法》、《错法》、《徕民》等多篇涉及商鞅死后之事,显非出自商鞅之手。《四库提要》云“殆法家流,掇鞅余论,以成是编”,应是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其中着重论述了商鞅一派的变法理论和具体措施。
《商君书》着重论述商鞅一派在当时秦国施行的变法理论和具体措施。
《商君书》论述了大量弱民政策,以及法家士子为帝王稳固政权而剥夺百姓人权的观点。例如:《商君书》认为,国家与人民是矛盾的关系。人民强大,则国家虚弱;想要国家强大,则必须削弱人民。能够战胜强敌、称霸天下的国家,必须制服本国的人民。只有使人民思想单纯、朴实忠厚,人民才不易反抗国家和君主,这样国家才会容易治理,君主的地位才会牢固。《商君书》认为治理国家要以恶治善才能使国家强大。《商君书》中主张重刑轻赏,他认为加重刑罚,减少奖赏,是君主爱护民众,民众就会拼命争夺奖赏;增加奖赏,减轻刑罚,是君主不爱护民众,民众就不会为奖赏而拼死奋斗。
去强篇叙述了捐纳制度:“粟爵粟任则国富。”靳令篇:“民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
关于《商君书》的校释,有清人严可均校本,近人王时润《商君书校诠》、朱师辙《商君书解诂定本》、蒋礼鸿《商君书锥指》、高亨《商君书注译》等。兹择要罗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