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兰(-1807年),字芳谷,号畹香、滋伯,安徽歙县人。乾隆间由贡生捐主事,历任河南巡抚、山东布政使、云南巡抚、兵部左侍郎等职。
江兰是安徽歙县人,父亲江正大是两淮盐商。江兰贡生出身。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江兰任大理寺少卿。乾隆四十四年二月初四(1779年2月16日),升任太仆寺卿。同年(1779年)出任河南布政使。次年(1780年)调任云南布政使。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又调任河南布政使。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改任河南巡抚。同年,又恢复为河南布政使直至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任大理寺少卿。同年,出任山东布政使。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护理山东巡抚。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署理河东河道总督。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护理山东巡抚。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任山东按察使,护理山东巡抚。同年改任云南按察使。乾隆六十年四月十九日(1795年6月5日),任云南巡抚,坐衔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嘉庆四年五月十三日(1799年6月15日),调任兵部右侍郎。嘉庆四年九月廿三日(1799年10月21日),转任兵部左侍郎。嘉庆五年正月卅日(1800年2月23日),因故被革职。
嘉庆十二年八月(1807年9月),江兰在北京病逝。
《清稗类钞·技勇类》的《汉文臣射鹿》篇记载有“惟江畹香中丞兰甫弯弓,其鞢忽坏,弓矢尽落于地,上大笑,时谓之江三丢”,可知江兰应不擅长射箭。《扬州画舫录》称其“工诗文,有集”,表明其擅长诗文,并曾编纂有诗文集。新安画派后期代表画家江士相是江兰弟弟江蕃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