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兰治(George French,1817年-1881年) 是一位来自英国的法官。他曾担任塞拉利昂最高法院和英国在华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
傅兰治生于西印度群岛的托尔托拉岛,他的父亲马克·戴尔·傅兰治(Mark Dyer French)是西印度群岛的一名大律师,曾担任英属维尔京群岛普通法院的书记官长。傅兰治于1839年获得剑桥大学冈维尔与凯斯学院学士学位,并于1842年获得硕士学位。 他的父亲在他上大学时去世。
1844年,傅兰治被林肯律师学院授予律师证书。
1867年,傅兰治出任塞拉利昂法院的首席法官。 1875年,由于塞拉利昂政府面临严重的财政困难,傅兰治从自己的岗位上退休。
1877年,傅兰治出任英国在华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1881年11月13日,傅兰治在神户去世。他的墓地位于神户市立外国人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