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景温(1021年-1097年),字师直,富阳人。北宋政治人物。
谢绛次子。皇祐元年(1049年)中进士,通判汝(今河南临汝)、莫(今河北任丘)二州,历官江东转运判官,江西提点刑狱。与王安石有姻亲关系,其妹嫁王安石弟王安礼为妻。后拔擢为侍御史知杂事,诬陷苏轼运送私盐。后与王安石不和,出京知邓州。转右谏议大夫,知潭州。当时章惇主持开凿辰溪、西溪、巫溪、武溪、溪等五溪,谢景温协力拓筑,朝廷论功行赏,召拜礼部侍郎。元丰五年(1082年)知洪州。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以宝文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不久因纵容女巫被劾,罢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元祐三年,权刑部尚书。元祐四年,刘安世奏劾谢景温:“景温天资奸佞,素多朋附。”又出知郓州。历官真定府、扬州、寿州、邓州。绍圣三年(1096年),章惇为相,景温指摘元祐大臣窜改熙宁变法,改知永兴军,又言及西夏终未顺命,应与划定国界,“以马迹所至为境”,为章惇所采纳。绍圣四年(1097年),知河阳(今河南孟州市),请求退休,是年八月,未及受命而卒。有子谢慥,迁居海南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