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画作诈骗术(日文:絵画商法) 是一种灰色地带的诈骗手法,但有认为只是一种商品推销术,各国各有争议,但在日本被定为违法。
日本泡沫经济时期这种絵画商法开始大量出现,瞄准一般人民开始有钱追求一些艺术品的心态,通常是在市中心繁华地段租下店面,装修成高品味的画廊样貌,内部陈设一些符合通俗口味但看似精美的画作,推销员舌灿莲花,讲成是名艺术校学生的作品,或一些较少人知道的县市画家作品,让人难以查证,还暗示有增值可能。其售价与真正国际大师艺术品动辄上百万美金还是有差距,最多几千美金但对一般人来说是高价支出,然而真相是这些多为可大量生产的版画,甚至有印刷品,很多价值还比不上那圈华丽的画框值钱。此类售画暴利高达成本五六倍甚至更高,成为一种惊人生意。
也有配合恋爱推销法一起使用的案例,受害人开始交往几周的女友,其实是画廊推销员,负责将其找机会带到画廊要求买画。成交后女方会找理由迅速分手脱身。
高价画作诈骗术有其法律灰色地带所以横行多年,关键在艺术品价值的主观性,一人认为价值百万元的作品也有人认为看不懂而不值一文,没有客观行情价,一群人有本事靠推销手法将低价东西高价卖出,似乎也很难说其违法。直到21世纪初期此法在日本依然大量出现,形成不良社会风气,直到2001年12月27日青森地方裁判所十和田支部一则著名判例,以恶德商业“违反公序良俗”的理由判决购买契约无效必须退款,2008年11月27日东京高等裁判所又出现以特定商品交易法和消保法判决退钱的案例。
现在已经在日本形成司法惯例,此类案件受害人几乎都能胜诉,同时有四间较大画廊由于此种贩售法被处以行政罚款
但此种画作诈骗术逐渐蔓延到亚洲多国的现象出现,而很多国家并没有将之定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