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昉(1596年-1662年),字可远、太樨,号东崖,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东石蘗谷村人。明末政治人物。
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生,七岁作《鸿雁麋鹿》。天启五年(1625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时魏忠贤专权,御史吴裕中被杖死,无人敢吊丧,唯景昉为其治丧。崇祯元年(1628年),授翰林院编修,参修《熹宗实录》。崇祯十四年(1641年),累迁至詹事兼掌翰林院事。崇祯十六年,加太子少保、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
崇祯十六年(1643年)九月因副都御史惠世扬案被明思宗责问,致仕归里。明亡后,蛰居家乡,专心著述。清康熙元年(1662年),在家中去世并葬于磁灶山。
黄景昉著有《馆阁旧事》、《读史唯疑》、《宦梦录》、《经史要论》、《经史汇对》、《双声叠韵谱》、《古今明堂记》、《制词》、《东崖诗稿》、《鹿鸠咏》、《燕楚游咏》、《国史唯疑》、《馆寮十志》、《读诸家诗评》、《御览备边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