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年-825年),字中行,出于扶风窦氏,故称平陵县(今陕西省咸阳市西北)人。唐朝官员、诗人。
窦叔向之子。当生于天宝五年。大历十四年(779年),王储榜进士及第。结庐种树,不求苟进,以讲学著书为业,居广陵二十年,不入仕途。贞元十四年(798年),镇州节度使王武俊闻其贤,遣人致聘,辟为掌书记,不就。杜佑镇守淮南,奏为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六年(811年),自湖南判官为侍御史,转水部员外郎。元和七年,授朗州(州治武陵,今湖南省常德市)刺史,历官夔州刺史、江州刺史、抚州(州治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刺史。入京任国子祭酒,长庆中致仕。宝历元年(825年)逝世,年七十。
窦常工于诗,有《南薰集》三卷,已佚。与弟窦牟、窦群、窦庠、窦巩均以诗名,褚藏言辑五人诗被集为《窦氏联珠集》,今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