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明(?-?),字汝诚,号瓶山,直隶徽州府绩溪县(今安徽绩溪县)龙川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正德丁丑进士,嘉靖间官至辽东巡抚。
正德十一年应天府乡试第七十四名,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二甲进士。授户部主事,升郎中。嘉靖三年(1524年)大礼议期间参与左顺门哭谏,被廷杖。
甘肃有警,督饷有功,出为四川布政使司参议,改广东,升湖广按察使司副使,丁忧归,服阕补河南副使,转福建布政使司参政,调广西按察使,辅佐都御史毛伯温征越南有功,进云南右布政使,改山东左布政使。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累官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抚辽东。次年,因御寇不力,被山东巡按御史史载德参劾,降级外任。《绩溪县志》有传。
出身绩溪龙川胡氏望族。曾祖父胡本立;祖父胡以德,曾任寿官;父亲胡耀。母许氏。
胡宗宪是其族弟。
绩溪龙川村为胡宗明建有“都宪坊”,至今犹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