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份(1510年-1595年),字用均,一字体化,号泌园,又号浔阳山人,浙江乌程(今湖州市南浔区)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中丁酉科浙江乡试举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登辛丑科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曾参与纂修《大明会典》。后转右春坊右中允,管国子司业事,世宗斋居西宫时,亲点为翰林学士,醮斋仪上的天神表也多出自其手。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两次任会试同考官。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典武会试。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主试北闱。次年充会试同考官。总裁南宫,赐有“东观总裁”印章。不久,加太常寺少卿,赐一品服,又晋礼部右侍郎,赐飞鱼服,领从二品俸,转任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学士,掌詹事府事,加工部尚书,仍管吏部左侍郎。升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修《奉天大志》时,任副总裁。嘉靖四十一年(1561年)得赐蟒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遭给事中欧阳一敬弹劾,罢黜为民。
董份为人贪险,在官攀附权贵,居乡广占田地,蓄积财货,“ 富冠三吴,田连湖诸邑,殆千百顷。有质舍百余处,各以大商主之,岁得利息数百万。家畜僮仆不下千人,大航三百余艘”。另外他还利用部分家财放私债,集地租与高利贷剥削于一身。其家在乌程、乌江占有数万亩土地 ,是浙江南浔屈指可数的乡宦。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董份之孙董嗣成提出惩戒家奴,以弄清土地纠纷是非,允许民户回赎,价不足者予以补足。言行一出,立即引起湖州百姓抗议。 右副都御史、浙江巡抚王汝训和巡按御史彭应参,发现董份与同为乌程人的祭酒范应期,在家乡横行不法,民怨极大,遮上诉状者千人。但两人并未在进一步查证,就即与乌程县知县张应望将两人绳之以法。范应期不堪受辱,进而在狱中自缢。后其妻吴氏赴京上诉。神宗知道此事后,非常的震怒。旋即命将彭应参、张应望下狱,谪张应望戍烟瘴之地,彭应参、王汝训削籍为民。连举荐王汝训、彭应参的吏部尚书孙丕扬和都御史衷贞吉都受到牵连。
后来百官没人敢过问此事,而百姓状告不止,最终命袁可立审理此案,袁可立把百姓揭发董家的诉状分发各县审理,在查实董家侵占民田的事实后,责其退还,对于百姓一方参与施暴闹事者,采取“徐取一、二倡乱者抵法”,其余均不予追究。事件很快就得到了平息。万历三十二年(1595年)三月五日病逝,享寿八十六岁。
著有《史记评钞》四十卷、《汉书评钞》四十卷、《后汉书评钞》二十卷、《泌园集》三十七卷、序《万历湖州府志》十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