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生(1927年—1950年3月1日),曾化名张玉明,第八十七军炮兵营第三连第一排第三班班兵,1949年6月随副班长王富生携械投敌叛变,不久化名张玉明返回第八十七军再登步岛潜伏被侦破,1950年3月1日枪决于登步岛。
王东生,1927年生于河北省滦县,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十七军炮兵营第三连第一排第三班班兵,1949年6月,随副班长王富生于浦口携械投敌叛变,将机枪一挺、冲锋枪一支、中正式步枪二支、七九子弹一千发、冲锋枪子弹八十发及两百四十发步枪子弹全部交付解放军,不久化名张玉明返回第八十七军二二二师六六五团潜伏,担任运送连列兵,随部驻守登步岛,并调该团军需室伙夫。经第八十七军警卫连政治干事侦查后押送军法审判,该炮兵营第三连第一排第三班班长卜广玉确认该员为自愿携械投敌,经该部军法审判1949年12月14日以敌前携械叛变判处张玉明死刑,1950年3月1日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