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满语:ᡧᠠᠨᠰᡳ
ᡤᠣᠯᠣ,穆麟德:),为清朝的内地十八省的一个省。
1645年,清朝设陕西总督。先后改为川陕总督、山陕总督、陕甘总督。清朝沿用明朝在陕西承宣布政使司东部设立陕西巡抚、延绥巡抚。1661年,裁撤延绥巡抚。1663年,设陕西布政使司左右分治,左布政使治西安府,管理西安府、凤翔府、汉中府、延安府、兴安直隶州。右布政使治巩昌府,管理巩昌府、临洮府、庆阳府、平凉府。1667年陕西左布政使司改为陕西布政使司,甘肃省从陕西省分出。
清朝下辖七府、五直隶州,共计八厅、五州、七十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