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栏,又作勾阑或构栏,是宋元戏曲在城市中的主要表演场所。勾栏一词于南北朝刘宋段国《沙州记》:“吐谷浑于河上作桥,谓之河房,长一百五十步,勾栏甚严设。”(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河水二》引《沙州记》记作钩栏),本为弯延曲折的栏杆,并没有伎院或教坊的意思。宋代则称俳优棚为勾栏。单位为“座”,一间瓦子瓦舍可能有复数的勾栏。;作为综合商业的城市空间,瓦舍勾栏的盛行与里坊制的崩坏有密切关联。
原意栏杆的勾栏在唐代已经与歌舞有关。由于古代的妓院也是表演歌舞的地方,艺妓如歌妓、舞妓等不一定提供性服务,如《金瓶梅》之李瓶儿被称为勾栏中人,或《瓶外卮言》所谓杭州瓦子巷之类言词,均无性交易或性服务得指代。 明代以后又把妓院叫作勾栏。
宋朝的大城市内的勾栏,可供艺人演出杂剧及讲史、诸宫调、傀儡戏、影戏、杂技等等,可容纳观众数千人。根据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其实勾栏的外型与方形木箱无异,四周围以板壁。为了宣传,有些勾栏门首会悬挂“旗牌、帐额、神帧、靠背”等装饰物。勾栏内部则设有戏台和观众席。戏台是三面敞开的,而三面的观众席则是阶梯式,防止前排的观众遮挡后排观众的视线。
由于临时的勾栏容易损坏,元朝的《南村辍耕录》曾记载倒塌、压死观众的不幸事情,所以以砖木结构的庙台慢慢开始取代了勾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