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客,是一种街头案件(Street Crime)。它通行于张家界郊区(火车站),以外地散客(单独出行的旅客)为主要目标,通过追赶、拉抢旅客以及采取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游客接受其旅游服务,以达到谋取暴利的目的。
赶客有组织,有计划,其参与人员范围十分广泛,组成所谓的赶客团伙。包括家庭旅店,旅行社,出租车司机,无证导游在内都参与其中,并参与分配灰色所得。赶客者在当地被称为野马,他们与游客直接接触,并在其后的骗局中充当着联系其他野马的作用。
赶客团伙通过周密计划,排演逼真的骗局,多人参与设局,使骗局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野马在实施赶客时,先对游客进行观察。通过游客的衣冠、口音、年龄等特征,确定赶客目标。单独或成群外出的外地自由客(散客)、学生客是他们的首要目标。同时,野马会联系相关出租车、旅行社,使其为骗局下好圈套。
在确定赶客目标后,野马会主动向前搭讪。即使游客不予理会,他们也会在游客周围不断骚扰,直到游客有所反应。一旦游客透露其行程,野马便会假扮相关旅店或旅行社工作人员,强行拉客人进入某家庭旅社。如果客人拒绝前往,野马便会拨打手机,纠结社会青年强行将游客带往相关旅馆;如果客人报警,野马便会实施暴力威胁。
就在野马实施相关暴力恐吓时,路旁会出现一到两辆出租车。司机会急忙招呼被威胁的客人上车离开此地。与此同时,野马的威胁话语会更加嚣张,这使得很多旅客选择乘坐出租车离开。出租车上,司机会极力渲染火车站周边的治安混乱状况,并好心建议游客向旅游管理部门寻求帮助。这似乎很合理,其实不然。司机会向游客推荐“政府机关开设的环保旅店”,并会主动带领游客前往某管理处旁的某旅行社。由于该旅行社靠近国家机关,游客往往误认为其为国家机关而放松警惕。
旅行社在接到司机的通知后,便会派工作人员接待游客,向游客介绍景区的一系列注意事项,并向游客推荐高价旅游线路。此时,工作人员会向游客推荐“较为实惠的”线路,诱导旅客购买其旅游服务。如果旅客之前没有做好准备,不知道市场行情,加之潜意识里认为这里是国家机关,便极易被骗。旅行社会在形式上与游客签订合同,但事实上该合同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签订“合同”并付款后,旅行社便会为旅客配备一名“专业导游”。事实上,该导游与旅行社不存在雇佣关系,是否具有导游资质也或未易量。旅行社为导游发放劳务费,按日计费,此外旅社与导游并无太多联系。导游名义上不会带旅客在景区消费,实则在餐饮上会通过事先联系好的饭店收取高额回扣,宰杀游客。
赶客折射出物质社会人性发展的畸形。职能部门也多次进行了相关整治,但收效甚微。政府的“不作为”、赶客者的道德缺失、赶客带来的的暴利,是其出现的重要原因。
由于没有建立长效机制,对赶客这种行为,职能部门只是采取了“集中打击”的方法,在短时期内起到了作用,但难以在长期内取得实效.2011年初出台《治理追客赶客暂行办法》仅仅是“暂行办法”,推行一段时间后便不了了之,并没有在制度上建立长效机制;《办法》在实际中并没有得到落实,职能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赶客之风屡禁不止。
张家界周边的规划征用了火车站周围的大片土地。而被征者获得的补贴不足,难以维持其正常生活。在此情况下,可以获取暴利的赶客行为便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由此可见,单纯的整改、打击是无法根治赶客行为的。
赶客屡禁不止也是暴利驱使的结果。家庭客栈通过高昂的食宿费,旅行社会通过高额的旅游服务费来诈取旅客的钱财,并将与野马们共同分配。由于受骗旅客的数量较大,其不法收入也数量较大,因此这种屡试不爽的骗局便一次次重演。
绝对主义的道德评判标准指出,这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而获取自己的不法经济利益的做法是不道德的,更是违法的。但在法制建设、市场经济不完善的今天,其出现也有着深层的社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