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托克中提琴协奏曲,作品号Sz. 120(或BB 128),乃是受中提琴演奏家威廉·普里姆罗斯(英语:William Primrose)委托而作,属于作曲家生涯末期的代表性作品之一。
普里姆罗斯深受巴托克第2号小提琴协奏曲的录音(由耶胡迪·梅纽因演奏)感动,于1944年冬季同他表达委托创作的意愿:29。起初,巴托克因自己对中提琴的性能不够了解,而欲推辞,后来则折服于普氏的演奏下,进而应允写作。
两人对创作期程有非常具体的规划,首先便约定将在1945年10月完成:30。巴托克当时居于纽约萨拉奈克湖(英语:Saranac Lake, New York),9月时,他完成了作品的草稿版本。“你的中提琴协奏曲已经大致完成草稿,只需要去完成制谱的工作。”(9月8日致普氏信:31)不过,根据后来对信件、曲谱草稿的研究,巴托克事实上落后于他所规划的进度,遗稿中可发现多处的涂改,且当中有部分并非出自本人之手。管弦乐配器亦未完成,仅在钢琴伴奏谱当中留有部分的注记:31。
巴托克在创作期间持续与白血病对抗,但他的症状已十分严重,并不幸于1945年9月26日逝世。作品由他的学生,亦是中提琴演奏家的瑟尔利·堤珀(匈牙利语:Serly Tibor)接手完成:31。
1945年12月2日,普里姆罗斯(中提琴),多拉蒂·安塔尔指挥明尼苏达交响乐团
本曲共三乐章,采不间断演奏,通常的演奏时间约廿五分。
奏鸣曲式。
三段体。
轮旋曲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