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帆 (葡萄牙语:Chan Hoi Fan Sonia,1964年12月-),原籍广东东莞,生于广东广州,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前任行政法务司司长,亦是澳门行政会委员。现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主任。
陈海帆生于广州,1986年于广州中山大学获法律学士,及后于2000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
长期在澳门身份证明系统工作,曾任身份证明局刑事处处长、副局长等职,并曾一度兼任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个资办)主任。
陈海帆在2019年12月20日后不再担任行政法务司司长,转任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特区政府透过《第195/2019号行政长官批示》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项目组,行政长官贺一诚委任陈海帆兼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主任。
在专任个资办主任任内,制止“澳门良心”于2014年澳门行政长官选举期间举办的民间公投,以涉及公投将取得个人资料私稳,拘捕周庭希、郑明轩等人,令民间公投的实体投票在半日内夭折,获得赏识,由指“三级跳”由办公室主任被拔擢为澳门首席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