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皇太子是1822年巴西帝国宣布独立后创建的头衔,指派给巴西皇位法定继承人或推定继承人。即使在1899年巴西成立共和国,此头衔仍然保留给巴西皇室家族首领的法定继承人使用。
依据1824年宪法第105条,此头衔赋予巴西皇位第一顺位继承人。宪法还规定,第二顺位继承人皇太子的长子应特别赋予格朗-帕拉亲王的头衔。
巴西末代皇帝佩德罗二世于巴西废除君主制两年后的1891年去死。他的女儿,巴西皇太女伊莎贝尔是帝国存在期间此头衔的最后持有者。此后,该头衔由巴西皇室家族使用。
所有巴西皇子(皇太子、格劳-帕拉亲王和其他皇子)达到25岁后保证在参议院拥有席位。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包括早夭和与外国王室结婚,只有伊莎贝尔事实上在参议院拥有议席,成为第一个担任参议员的巴西女性。
最后,根据宪法和巴西皇室之后制定的规则,有继承权的皇子必须和其他王朝平等出生地位的王室成员结婚,以保持他的皇室头衔。公主嫁给其他王室的首领,不能将她的巴西皇室头衔传给他们的后代。而皇子不能在获得外国王位的同时保留他的巴西头衔。
末代皇太女伊莎贝尔从未登基,因为1889年帝位被政变推翻。1819年她父亲末代巴西皇帝去世后,她成为巴西皇室家族的首领,她将巴西皇太子的头衔交给她的长子,奥尔良-布拉干萨的佩德罗·德·阿尔坎塔拉皇子。该头衔没有得到批准共和国宪法的巴西政府的承认。
1940年,最后一位生活于巴西帝国时代的巴西皇室成员,佩德罗·德·阿尔坎塔拉去世。1946年,他的儿子佩德罗·加斯顿挑战佩德罗·恩里克的继承权,声称其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结果导致巴西皇室分裂为两支:居住在彼得罗波利斯、由佩德罗·加斯顿领导的佩德罗·德·阿尔坎塔拉的后代,和居住在瓦索拉斯、由佩德罗·恩里克领导的路易斯的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