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德,是中国思想史、哲学史上一个很重要的转捩点。
“敬天”就是对超越的上帝的尊敬,殷商文化完全依赖上帝意旨决定人间社会事务之行事,如在殷墟发现的甲骨文,就有“帝其令风”、“帝其令雨”、“帝其降馑”等说话。《礼记》指出“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然而,殷人虽以敬事鬼神为至高无上的事宜,最终却依然亡国,古人不禁感到“天命靡常”;“天命不易,天难谌。”他们发现单单是“敬天”仍是有问题。
面对“天命靡常”一般有两条出路,其一、直接认同“天命靡常”,否定天帝的合理性、承认其不公道、不值得尊重,就像如古希腊人对奥林匹斯山上诸神的态度;其二、更加强化对上帝的信念,将种种恶运归诸于邪恶的力量,于是进一步绝对化对上帝的信仰,如希伯来文化所走的路。可是,中国先民却走出第三条路,把注意力回归自身的努力,开出一种反求诸己的精神,遂开出中国几千年敬德的文化。
从殷人“敬天”到周人“敬德”,人格神的观念淡化了,天帝的观念退居二线,只是保持其神明不测的超越性,而价值活动的中心,即转移至人的身上,就是把注意力放在人自身有否修德上。
从“敬天”到“敬徳”,背后是反求诸己精神的显现;用徐复观先生的说法是“忧患意识”的表现;在“忧患意识”的作用下,不独是忧虑将来的前景,更重要的是当中那种反求诸己力的承担意识的自觉,由于这种自觉,乃生起敬德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