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发电厂大观二厂是大观发电厂二座机组之一,原名为明湖抽蓄水力发电厂,位在南投县水里乡,与明潭发电厂并列为台湾唯二的抽蓄水力发电厂。
目前由台电公司管理与维护,因此在官方全衔为台湾电力股份公司大观发电厂大观二厂,简称大观二厂。
有鉴于日益剧增的尖峰电力负载,为解决台湾岛内供电需求以及有效利用离峰时的剩余电力,因此台电公司在1973年聘请了来自西德与瑞士二国共同拥有的LAMO顾问公司前来台湾,对尖峰电力进行综合研究与比较分析。根据研究结果指出,兴建明湖发电厂采取抽蓄水力发电,对避免尖峰电力系统之扩张及降低运转所消耗之成本观点而言,在技术上及经济效益上均属可行,而且也优于其他以火力发电为基础作为尖峰电力的发电设备,因此台电公司随即展开明湖抽蓄水力发电厂之兴建计划。
1980年,台电公司所提出的构想获得行政院核准,并于同年12月底正式与承包工程公司签约开工兴建,兴建工程至1984年时,计划四部发电机组中的第一部完成安装,并在同年10月10日开始第一部机组的试运转作业。
1985年8月,明湖抽蓄式水力发电厂整体兴建工程正式完工,总施工费用约为新台币300亿元,其地下厂房也是当时亚洲地区最大的地下发电厂房。同年9月正式投入营运,而投入商业运转(商转)后的明湖抽蓄式水力发电厂随即并入邻近的大观发电厂旗下,由大观发电厂进行营运与管理事宜,明湖抽蓄水力发电厂也因此改名为“大观发电厂大观二厂”。
计划将上池(日月潭之湖水)作为头水,在水社附近、日月潭环潭公路东侧兴建两座进水口,经由直径7米、两条长度2,380米及2,350米的头水隧道,分别引入水里溪上游山壁内的地下化厂房中进行发电,其中上池与下池(明湖水库)之间落差(水头高度)达到309.7米,发电后尾水排入至明湖水库。发电后的开关场及控制大楼则设于水里溪右岸鞍部。
抽蓄水力发电的运作原理,当水轮机正转时可带动发电机进行发电,反转时则可将下池的水抽回至上池储留。在大观二厂投入营运后,白天发电时,因日月潭的水位下降0.8米,明湖水库的水位上升20米,汇流上游水里溪之溪水而形成一座湖泊。
二厂地下厂房通道入口
二厂地下厂房通道,该通道之海拔高度低于明湖水库之蓄水高度
装有辅助电动机(Pony Motor)的四号机,可再抽蓄时,透过背对背的方式来启动另外两部没有安装辅助电动机的机组(2号及3号机)
3号发电机组顶盖,由于3号机没有安装辅助电动机,因此顶盖相较于1号及4号来的更小
厂房内的起重机,用于发电机组大修时,可将发电机转子吊挂出定子之上
2号水轮机铭板
2号水轮机主阀,为球型阀形式
地下厂房发电机层一景,左方环形混凝土结构即为发电机外围阻体
1号发电机铭板,日本三菱重工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