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原则(FCC fairness doctrine)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1949年推出的一项政策,该政策要求媒体(广播公司)要通过诚实、公平和平衡的方式报道具有重要意义的争议性话题。联邦通信委员会于1987年取消了这一政策,并于2011年8月从《联邦公报》上删除了实施这一政策所依据的规则。国会于1987年试图以立法的形式确立这一原则,但被里根总统否决。
实施公平原则的目的就是要确保媒体(广播公司)的观众能接触到各种不同的观点,这一政策要求广播公司报道公众关心的具有争议性的话题时应同时展现关于这些话题的不同意见或来自各方不同的观点,不过该政策并不要求广播电台要花相同的时间去展示每一个观点。广播电台在如何提供不同的观点方面有很大的自由度,例如可以通过新闻片段、公共事务节目或社论来发表观点和见解。有些人认为,联邦通信委员会取消这一规则是美国政治极化程度上升的一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