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舜泽(韩语:심순택,1824年-1906年),字稚华,庆尚青松人。朝鲜王朝末期官员,高宗朝领议政。同治二年高宗称帝时,舜泽率领百官劝进大号。
沈舜泽于道光三十年(哲宗元年)五月登进士丙科。起初无职位名分,担任假注书、记事官。咸丰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根据吏曹批,以沈舜泽为正言。五年,为东学教授。九月,为兵曹参议。不久任同副承旨、右副承旨。六年,除授左副承旨,同年九月为刑曹参议。七年,已升为右承旨。同年十一月十五日,出为安岳郡守。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以舜泽为成均馆大司成。十一年正月十三日,授弘文馆副提学。高宗四年(1867年)以舜泽为吏曹参判。高宗十一年出为忠清道观察使,十三年迁刑曹判书。于高宗十五年短暂转任礼判后复前职。同年六月三十日,以冬至兼谢恩正使的身份率领赵秉世、郑元夏出使清国。高宗二十一年八月,拜议政府右议政,总理军国事务。根据高宗不久后下达的上谕,拜舜泽为相一是因为其资历老,二是因为其“器宇宏深、规矩谨密,蔚然为朝野之所想望。”而舜泽却认为自己能力不足以当此大任,连续多次上疏辞退议政职位。高宗不得已召见,舜泽回答说:“臣本庸愚, 万不近似, 而仰感恩造, 俯怵义分, 遂至于抗颜冒进。 而岂臣之所可安, 亦岂臣之所可堪也哉? 今承圣敎, 尤万万感悚矣。”高宗二十一年九月,汉城米价因京畿之外农民囤积粮食不行流通而高涨,议政府启:“米谷极艰, 有钱莫售, 景色遑汲。 几万生灵之所藉以为命者, 专靠诸路之懋迁, 而近来列邑, 辄皆闭藏, 罔念共济之意, 京外商贾, 贩卖路绝, 揆诸事理, 宁容若是? ”高宗对此十分忧虑,召见舜泽。舜泽以为地方官员因过于担忧凶作而在本不是凶年的时候囤积粮食,导致了这一状况。高宗认为应当立即禁止民间私自铸造“当制钱五文”(即所谓“当五”)以遏制奸民发国难财。舜泽反对,以为不应以强制手段干扰市场并对曰:“自然之信, 其效远而久; 使然之信, 其效近而暂。 顾今上下之间, 务使京外大小民, 有信而无疑, 则谷价自然而平, 钱币自然而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