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语人名的次序是先名后姓。泰语的姓氏数量庞大,几乎每个家族的姓氏都是独一无二的,有泰人亦会相对频繁地更改姓氏。1913年泰国(时称暹罗)法律规定每一名公民都必须拥有姓氏,而在此之前许多泰人只有名字。
泰人姓氏常含有积极的意义,而且较长,尤其是泰国华人的姓氏。例如泰国前总理他信·西那瓦(汉名丘达新),其姓氏“西那瓦”取用于1938年,意为“多多行善”。根据泰国现行人名法BE 2505 (1962),泰人姓氏不能多于10个泰语字母,不包括元音符号和变音符号。该法律还规定新创制的姓氏不能与任何其它姓氏相仿,但这个规定在过去是无法完全落实的,因为当时并不存在计算机数据库,因此也有极少数互相毫无关系的泰人拥有相同姓氏。有些地名会以姓氏前缀(英语:List of family name affixes)的形式出现于姓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