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
同治三年(1864年)举人,同治七年(1868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陕西学政、河北道、太仆寺卿、左副都御史。光绪十一年(1885年),诏赴吉林,先会见宁古塔副统容山,后会同珲春副都统依克唐阿与俄国使臣重勘珲春黑顶子地边界,援咸丰十一年旧界图,立碑五座,建铜柱,自篆铭曰:“疆域有表国有维,此柱可立不可移。”收回侵界,“而船之出入图们江者亦卒以通航无阻。”
光绪十二年(1886年)擢广东巡抚。光绪十四年(1888年)署河南山东河道总督,修黄河水患,用水泥砌筑砖石坝,加固“郑州十堡”工程。光绪十五年(1889年)请用新法测绘黄河图,光绪帝命名《御览三省黄河全图》。光绪十八年(1892年)授湖南巡抚。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自请率领湘军出关应战,战败于海城,罢归,返回湖南,不久受命开缺。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朝廷再降旨,将其革职,永不叙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卒,年六十八。《清史稿》有传。
吴大澂善画山水、花卉,尤精于篆书,少从陈硕甫学篆,书法酷似李阳冰,后受杨沂孙启发,结合小篆与金文,自成一家。作品有《古籀补》、《古玉图考》、《愙斋集古录》、《愙斋诗存》、《古字说》、《权衡度量考》、《恒轩所见所藏吉金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