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司是中国在唐、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设立的海上对外贸易管理机构,相当于现在的海关。明清两朝反复“海禁”。明洪武三年(1370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撤销全部市舶司,设立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帝南巡,在苏州亲眼目睹洋商船只络绎不绝,引起警觉,下旨除粤海关外,撤销所有其他海关。是为“一口通商”。
唐高宗显庆六年(661年),于广州创设市舶使,派专官充任,总管海路邦交外贸。
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在广州城西设置“蕃坊”,供外国商人侨居,并设“蕃坊司”和蕃长进行管理。
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吕太一担任广州市市舶使。
南宋时代有8个市舶司,主要分布于东南沿岸,江阴、秀洲华亭、秀州澉浦、杭州、明州、温州、泉州、广州。泉州成为通商大港。
宋代市舶司有如下几种职能:
船舶出入口管理:
出入口货物管理:
海上禁防:
元朝改称市舶提举司,曾设有七处:广州、泉州、杭州、庆元(今宁波)、上海、澉浦(今嘉兴海盐县)、温州。
13世纪末﹐只在庆元﹑泉州﹑广州三处港口设置。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康熙皇帝准四口通商。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南巡,在苏州亲眼目睹洋商船只络绎不绝,引起警觉,下旨除粤海关外,撤销所有其他海关。是为“一口通商”。不过户部的江浙闽三海关及其下属各口岸有维持运转。产生一口通商的误解,源于乾隆二十二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代表洪任辉(James Flint)尝试申请前往宁波港贸易,并闯入非外贸口岸天津而震动朝廷,乾隆遂下令严格限制英国商人只能在广州贸易。
乾隆本想依照英国愿望整顿宁波港,但认为“粤省地窄人稠,沿海居民大半藉洋船谋生”,故维持限令。而厦门的闽海关一直容许西班牙(吕宋)、暹罗、爪哇、苏禄等国商船入港,并有配套牙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