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别姓(日语:夫婦別姓/ふうふべっせい )是日本一个社会现况问题。过去,基于《日本民法典》第750条《夫妇同氏原则》(夫婦同氏の原則),在同一户籍下的夫妻必须采用相同姓氏,改姓者结婚前的姓氏称为“旧姓”;不过,有不少已婚妇女因为各种原因,仍然在公务场合使用旧姓。
2015年底,最高裁判所判决夫妇同氏原则符合《日本国宪法》,判决书指出,夫妇同氏原则不存在形式上的性别不平等,有其合理性并已扎根于日本社会,因此合宪。2017年6月,日本允许法官与书记官在公文中使用旧姓。2017年9月,特许厅允许职员在执行各项公务时使用旧姓,成为第一个允许职员在对外公文使用旧姓的中央省厅机关。
提案有以下四种不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