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国旗(芬兰语:Siniristilippu,意为“蓝十字旗”)是芬兰的国旗,其图案为白底上蓝色的斯堪的纳维亚十字,1918年5月29日被正式定为芬兰的国家标志。除最普遍的形式外芬兰国旗还有一些特殊形式(比如代表总统或者军队使用的)。
芬兰长期属于瑞典,后来属于沙皇俄国。1917年独立。芬兰的国旗反映了其历史:
今天蓝色和白色成为了芬兰的传统颜色,蓝色代表湖与天,白色代表雪。
芬兰国旗是由埃罗·斯内尔曼(Eero Snellman)和布鲁诺·图卡宁(Bruno Tuukkanen)设计的,今天使用的国徽和总统旗上的自由十字是奥洛夫·埃里克松(Olof Eriksson)设计的。
芬兰民用旗是最常见和最常用的芬兰的国旗形式。任何芬兰人在他觉得有必要时可以升芬兰民用旗。在水上芬兰民用旗作为芬兰舰船的标志。
芬兰民用旗呈长方形,其中一个蓝色的十字将白底分为四块。旗宽11个长度单位,长18个长度单位,十字的横竖两划各宽3个长度单位。横划位于旗的中部,竖划的离旗的旗杆边5个长度单位。
一开始芬兰国旗上的颜色是使用参考布料来定义的,今天官方使用PANTONE色彩匹配系统来定义。
以下为颜色定义:
印在布上后以上颜色与以下印刷四分色模式定义类似,但是这不是官方定义:
只有国家机关才允许使用国家机关旗帜。
国家机关旗帜与国旗差不多,但是在十字交叉处有一个小的国徽。国徽周围有一个细的黄框(宽3/40长度单位)。
国家机关如议会、政府、法庭、外交官邸和国立高校使用国家机关旗帜。此外芬兰国有的船只和舰队(比如破冰船)也挂这面旗帜。
芬兰军旗不是长方形的,在远离旗杆的一面有三个尖,它的图案与国家机关旗帜一样,但比国家机关旗帜长一个长度单位。
芬兰法律还规定了一系列特殊形式的国旗。
总统旗帜是在军旗的旗杆侧上方角上印上蓝色和黄色的自由十字图像。
芬兰有三种特殊军旗,它们是在一般的军旗基础上在旗杆侧上方角上添加图案:
业余船只允许挂一面特殊的国旗:在一般国旗的蓝色十字的内部还有一个细的白色的十字(宽3/5长度单位),在旗杆侧的上角可以添加船只所属的俱乐部的标志。
一系列法律规定芬兰国旗的使用,此外在芬兰还有许多关于使用国旗的习俗和规则。
芬兰既有法定的升旗日也有传统的升旗日。
以下为法定的升旗日:
传统的升旗日为:
每个芬兰人在觉得有必要时可以升芬兰国旗。私人场合一般为婚礼、生日、欢迎特殊的客人等。逝世可以升半旗。
在法定的升旗日里所有国家和地方机关必须升旗,在传统的升旗日里一般这些机构也升旗。许多私人在这些日子里也会升旗。许多公寓和居民区的管理人员会升旗。
升旗从早上8点钟开始到晚上日落,假如日落晚于21点钟的话到21点钟。这里有三个例外:
这些升旗时间和收旗时间的规则当然只对官方机构有效,但是许多私人将遵守这些规则看作是义务而遵守这些规则。
假如有必要的话芬兰国旗可以用焚毁的方式来销毁,或者将它割得无法辨认出来它是芬兰国旗。
以下行为造成亵旗罪:
以下行为违反有关芬兰国旗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