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3年11月2日,南非举行了一场关于新宪法的公民投票(南非语:Suid-Afrikaanse referendum van 1983,英语:1983 South African constitutional reform referendum),当中只有白人获得投票支持或反对《1983年宪法(英语:South African Constitution of 1983)》的机会。该宪法建议引入三院制议会,其中有色人和印度人(英语:Indian South Africans)将在不同的议会中拥有代表,但黑人则被排除在外,仍然没有代表。最终有66.3%选民投赞成票,故此公投通过;1984年9月3日,新宪法生效。
1981年,参议院(英语:Senate of South Africa)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总统委员会(英语:President's Council),该委员会是一个咨询机构,提名成员由60名白人、有色人、印度人和华人组成。在1982年,应总理彼得·威廉·波塔的要求,总统委员会提出一系列关于宪法和政治改革的提案。该提案要求白人、有色人和印度人社区之间实施“权力分享”。
属右翼的执政国民党的国会议员拒绝这提议,由内阁部长安德里斯·特雷尼赫特(英语:Andries Treurnicht)博士领导的一群议员和德兰士瓦省的国民党领导人退出国民党,并组建保守党(英语:Conservative Party (South Africa)),争取重回原始形式的种族隔离制度。然而,波塔继续支持执行总统委员会的提议,1983年,国民党政府引入新宪法的框架。为此需要举行公民投票,以确定白人选民对改革的支持度。由沃斯·罗(英语:Vause Raw)领导的新共和党(英语:New Republic Party (South Africa))支持新宪法,但要求议会中有黑人代表。
反对排除黑人的进步联邦党(英语:Progressive Federal Party)以及反对有色人和印度人参与的保守党都呼吁投反对票。然而,许多进步联邦党的支持者以及部分反政府的英语报刊都支持新宪法,认为是“迈向正确方向的一步”。反对改革的保守派使用横幅“罗得西亚投了赞成票-请投反对票!”,反思罗得西亚转变为多数统治。
有色人、印度人和黑人领导人的反应喜忧参半。新宪法遭大多数班图斯坦领导人以及南非市议会协会(代表黑人乡镇的政府)反对,因为其没有为黑人提供代表。而打算参加三院制议会的有色人和印度人政党亦坚持将代表权扩大到居多数的黑人。
联合民主阵线(英语:United Democratic Front (South Africa))作为一个非种族主义的联盟而发起,其反对公民投票以及随后的有色人与印度人议会选举。
你是否赞成议会批准的《1983年宪法法案》实施?
为计算目的,南非各省内均分为几个投票区。下表显示了每个区域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