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嶷,唐朝赵郡赞皇(今属河北)人,李承胤之子。
生卒年均不详。开元十五年(727年)状元,授黄州都督府君曹参军、简州长史,官至左武卫录事。能作诗,钟惺、谭元春称其《林园秋夜作》“清彻到底,不减高岑”。殷璠称其诗“鲜洁有规矩,其《少年行》三首,词虽不多,翩翩然侠气在目。”卒葬于焦作市西王封乡西冯封村北1.5公里的小山坡上。《河岳英灵集》录其诗五首,《全唐诗》存诗六首。
李嶷,唐朝赵郡赞皇(今属河北)人,李承胤之子。
生卒年均不详。开元十五年(727年)状元,授黄州都督府君曹参军、简州长史,官至左武卫录事。能作诗,钟惺、谭元春称其《林园秋夜作》“清彻到底,不减高岑”。殷璠称其诗“鲜洁有规矩,其《少年行》三首,词虽不多,翩翩然侠气在目。”卒葬于焦作市西王封乡西冯封村北1.5公里的小山坡上。《河岳英灵集》录其诗五首,《全唐诗》存诗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