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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者在美洲国家有不同的权益保障。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等欧洲国家曾长期殖民美洲,为自己的殖民地带来不同的基督宗教教派和文化风俗,并持续对独立后的前殖民地社会造成影响。在这些基督信仰中,罗马天主教和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相当反对同性恋权利运动,并持续对当地政府施压、游说。
在2005年,加拿大成为全球第四、美洲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之后包括阿根廷、乌拉圭、巴西、美国、哥伦比亚和厄瓜多尔先后通过同性婚姻法案。此外在墨西哥,同性婚姻是全国性的政治议题同时其首都和5个州已经先后承认同性婚姻,荷兰在美洲的自治国阿鲁巴、库拉索岛、圣马丁岛与特别行政区圣尤斯特歇斯、波内赫、萨巴岛也都承认同性婚姻,因为荷兰是全球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而荷兰法律适用于这些地区,丹麦属地格陵兰也于2015年开始承认同性婚姻。美国最高法院已于2015年6月28日裁定同性婚姻合法。
除了同性婚姻以外,美洲国家对同性结合、同性领养与同性恋是否能出柜从军等议题有不同的见解和法律规范,但就各大州来看,现今美洲社会对待同性恋已经越来越开明其友善程度仅次于欧洲国家。然而也有一些美洲国家(主要集中在加勒比海地区),例如牙买加、圭亚那、巴巴多斯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等仍未将同性恋非刑事化,依旧视同性性行为为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