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雅暴露(Indecent exposure)是法律用语,是指刻意在公开场合以不合乎礼仪的方式,暴露自己身体的部位。法律及社会对于不雅暴露的反应会因为不同国家而有很大的差异,从完全禁止暴露,到禁止暴露身体的特定部位(例如生殖器、屁股及女性乳房)等。
相关礼仪一般是依地方社群的标准来判断,很少会明文写在法律中。标准可能是以宗教、道德或是传统的标准,或是以治安需要来定义。没有性爱意味的露体癖或是公开裸体有时也会视为不雅暴露。若是公开进行性行为,不论是否有裸体,都视为严重猥亵(英语:gross indecency),多半是更严重的犯罪。在一些国家,若暴露身体的程度不符合社会的端庄(英语:modesty)标准,也会视为是不雅暴露。
有关不雅暴露成立条件的法律标准以及社会标准常会有变化,而且会依暴露时所在的场合有关。标准也会依时代而改变,因此不雅暴露的定义是很复杂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