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信或称链信是一种含有引诱收信者复制讯息再传予其他人的讯息。连环信可说是一种迷因。连环信通常使用的策略包括煽情内容、层压式推销、甚至恐吓收信人若不依从信中内容就会带来厄运、疾病甚至死亡。
连环信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中世纪,当时有(天堂信)。
据说电子连环信的出现,原本是为阻碍互联网的发展。在互联网连接缓慢、需要时间下载文字档案的地方,与连环信就可以减低收信者的下载速度。
连环信随时间而演化,一般而言它们说服收信者能力日渐进步。 收信人对连环信的修改,或意外下不完整的复制都可能导致说服力上升。
电子邮件及互联网的发展,令连环信日益普遍,而且散布速度比以纯粹实质的邮件传播更快。RFC 1855基于网络礼仪明确反对连环信,部分电子邮件供应者在服务条款中禁止发放连环信。随着手机的出现又有了“连环短信”。“连环短信”的内容一般比较简短。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一些互联网社群如百度贴吧、微博、QQ、论坛等出现了连环信的互联网版本,社交网络服务网站Facebook也常有人留言。此类连环信一般称之为诅咒贴,台湾常称其为“诅咒文”。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迄今仍没有发现这类帖子的商业动机。
诅咒贴的形式相较连环信更单一。其开头一般为一则恐怖小故事,在结尾处威胁看到该贴的人若不转发几条就会有噩运降临。也有一些诅咒贴亦会引诱读者转发之后就会万事如意。一些转发的人还会在复制内容后加上“我也是被逼无奈”的字样。
……
如果你不把这个消息转发到5个群,则这个男人就会在凌晨三点出现在你的床前。反之你爱的人也会爱上你。
随着连环信的发展,其影响也越来越大。现在书面形式的连环信较为少见,更多的是以诅咒贴的形式通过网络传播,因此诅咒贴的影响也超过了连环信。据统计,中国有近三成的民众会轻信谣言。这就使得往往一则诅咒贴的个数会成倍增长。
无论是诅咒贴还是连环信,此类谣言都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实质是一种恐吓行为。多数人转发往往出于人性本能的恐惧心理,而谣言作者正是利用了这一弱点。所以遇见连环信和诅咒贴大可不必理会,迄今并没有发现任何人因为不转发连环信而使得诅咒灵验。
可以向贴文者以《刑法》第305条提告或备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散发此类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该条第2项提到“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属刑事违法行为。此外,对于情节轻的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